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人在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建筑工地上面,机器设备多,施工不规范的话容易导致工人受伤,这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事情。由于一些工程存在层层分包的现象,因此,工人受伤后,没有人去管,这样就导致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那么,工人在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给出的分析。一、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由于建筑工程行业的不规范,违法分包现象非常严重,很多建筑工程都是由包工头个人承包的,包工头直接找些工人来工地干活,既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作服,工作证等,也没有工资发放明细即银行流水等书面证据,工资都是包工头现金发放。工伤发生后,工人很难从包工头那里得到足额赔偿。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综上农民工在受伤后,在包工头不能足额赔偿的情况下,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者分包给包工头的建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工伤。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应当提交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与包工头达成的协议书以及录音文字稿及音频文件、工资发放明细、证人证言等);3、第一次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诊断报告单等;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及资料。三、工伤赔偿具体包含哪些项目?根据个人情况,受伤工人可以要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待遇发放)、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发生工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住院伙食、交通补助费、辅助器具费等。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通过本文,我们告诉了您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应该属于工伤范畴,要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建筑公司不帮忙的话,工人可以自己发出申请。经过鉴定,明确工伤等级后,工人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如果这个时候建筑公司不赔偿,工人可以向劳动监管大队投诉。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
      一、工伤事故生理费如何赔偿?工伤事故生理费的赔偿分3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工伤期间发的工资包括提成吗?
      工伤期间发的工资包括提成吗 ?我们法律上规定,工伤期间公司也要给员工发薪。不过,因为工伤疗伤期间员工没有正常提供劳动,所以,有些职工认为公司应该不会给发提成。但是,要是职工的工资组成大部分是提成加的,那么工伤期间公司没包括提成工资的,对工伤职工的损失就大了。 在实际上,工伤期...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
      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进入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时候觉得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必要而且还很麻烦的事情,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没钱了,其实我们告诉您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一样可以拿到的。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确保一项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在工程的进行当中往往需要进行质量监控。质量监控在工程的完成效率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质量监控也并不是涵盖工程的方方面面。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 1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 质量目...


·一般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我国法律中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以及受伤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但是在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主体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具体的期限要求不同。而也有可能出现超过认定期限的情况。那一般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


·2023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要求加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员工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有如下三点规定: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调解或裁决的执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


·劳动经济补偿金扣不扣个税
      劳动经济补偿金扣不扣个税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的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