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业主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工程业主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参与工程质量管理的人员和单位

1.1 项目部作为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质量管理和控制,项目部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重视质量控制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与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设计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并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

1.2 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同时,项目部需督促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和有关质量规范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认真监督工程质量。项目部要为监理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并对现场监理的工作能力和监理效果的进行有效监控。

第二条 开工前的质量准备工作

2、监理人员。

2.2 总承包人员的资格审查:项目部应对进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对总包人员名单是否与总包合同相符,不符合约定的一律要求总包单位更换。

2.3 监理规划的审查:项目部应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由项目部审核后开始实施。

2.4 场地移交: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对满足条件的场地进行移交,包括场地(三通一平)、地下管线、红线点、坐标点、水准点等移交给施工单位,并办好相应的书面移交手续。

2.5 建筑角点放桩:场地移交之后,由项目部组织相应的测绘单位进场对控制性的建筑角点进行放桩,督促总包负责予以保护,取得报告后予以归档。

2.6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项目部督促总包单位及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由监理、项目部对施工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进行审批后实施。

2.7 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合同交底制度、监理例会制度、质量例行检查和分析会制度。

2.8 项目部应做好对各种准备工作的检查:施工图已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施工现场的准备已具备开工条件;

3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已审核;

场地内架空线及线杆已经迁移完毕。

第三条 施工质量预控

3.1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特别是关于门窗安装、保温、装饰及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制。主要步骤如下:

3.1.1 明确工艺流程:样板制作之前由项目部、监理单位牵头,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

3.1.2 制作统一样板:项目部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具体内容包括样板施工时间、施工部位、施工单位等,并由监理跟踪样板的施工进展。

3.1.3 样板做法: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施工单位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项目部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3.1.4 样板确认:样板成果的现场确认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参与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

3.1.5 样板交底:样板确认以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程的质量管理是非常的重要的,项目部作为一个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该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全面的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过节费与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过节费与工资如何缴纳个税?节假日发放的各种过节费和每月的工资都要并入当月的总工资统一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


·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福利吗?
      一、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福利吗 高温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也就是说属于职工福利,这一部分福利被算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内并以此来核算。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乱扣费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乱扣费怎么办?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来解决。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购买房屋之后,交房时需要对住宅分户进行验收。这也是交房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房屋验收能够保障房屋的质量。那么,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在验收房屋时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宅分户验收内容有...


·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很多求职者在进入新单位时处于弱势,得不到保障,付出多,回报少。一、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必须要知道5个原则1、遵守法律在签订合同时要遵守法律的政策和规定,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2、公平公正求职者必须有劳动能力和劳动行为的,劳动合同必...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


·公司拖欠工资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投诉需要什么证据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


·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
      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应当继续上班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根据法律规定河北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根据法律规定河北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做? 到社保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是单位出面申请,单位不管的话,个人(包括他的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自己去申请。需要提供医疗证据、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是工作证、工资条、劳动合同等)、申请表(可以在社保局免费领取)、最好有2个以上的证人。申...


·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
      没有任何级别的工伤还怎么赔偿? 一、赔偿费用 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费、住宿费。 只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其他补偿。 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及住院期间伙...


·一、事业编制劳动合同法是怎样的?
      一、事业编制劳动合同法是怎样的? 事业编制劳动合同法与其他类型的合同法是一样的,规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