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诈骗罪报案材料怎么写?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对于诈骗每个人都是十分痛恨的事情,因为诈骗行为都会给与受害者严重的财产损失,严重者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给与受害者带来一定的精神损失,因此我国相关法规对于诈骗的处罚比较严厉,那涉嫌诈骗罪报案材料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涉嫌诈骗罪报案材料怎么写?
公安局刑侦法治处:报案人特向贵处举报被举报人李××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报案人:被举报人:涉嫌犯罪事实:20××年××月××日左右,犯罪嫌疑人李××利用是报案人朋友的身份提出他最近承包了一土建工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我借款×万元给他,许诺事成之后付×万元的利息。我信以为真,将自己在工商银行××支行开户的×万元透支额度的信用卡一张交给李××,李××保证信用卡借期一个月最迟7月底归还,本月透支的钱由他人本人清偿,支付×万元利息给我。事后李××便拿走信用卡,在此期间李××多次透支信用卡。借卡到期后,经报案人多次催讨,但犯罪嫌疑人李××拒绝归还信用卡,并说他消费他还钱,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李××利用从报案人手骗走的信用卡多次冒充报案人的名义到处消费透支,报案人在接到银行催款短信后,多次要求犯罪嫌疑人立即归还信用卡并清偿透支款。特别20××年××月以来报案人多次接到银行要求清偿信用卡透支款通知后,才感觉事态严重,经过查询我被犯罪嫌疑人李××骗走的信用卡被恶意透支×万元以上,截止20××年××月××日加上滞纳金合计为×万元。报案人多次打电话要求犯罪嫌疑人立即归还骗取的信用卡,并终止恶意透支的行为,清偿银行透支款,但犯罪嫌疑人以信用卡持卡人是报案人为由,说犯罪也是报案人犯罪相威胁,报案人不懂法,一直不敢报案。但报案人认为李××非法持有报案人的上述信用卡在中国地区进行套现、消费等,将钱款用于个人花销,恶意透支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综上,报案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报案人信用卡后,冒用报案人名义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他的行为是典型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李白的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特请公安部门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追究李××的刑事责任。 同时,犯罪嫌疑人李××于20××年××月××日左右以谎称他承包土建工程借款,但事实他根本就没有承包任何的土建工程,骗取报案人将自己的×万元的信用卡借给他,犯罪嫌疑人李××骗取信用卡后恶意透支钱款完全用于个人消费,让报案人承担不还款的法律后果,报案人认为李××以上行为是典型的诈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李××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特请公安部门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追究李××的刑事责任。此致报案人:20××年××月××日附件:1、报案人身份证复印件2、工商银行透支记录3、催要信用卡的短信记录4、报案人与向李××追讨信用卡以及要求清偿透支款的短信记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也在与时俱进,这就让人们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陷阱里面,这样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受害者的经济利益,因此对于诈骗一旦遇到要及时的去公安机关报案,让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缓刑与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缓刑与监外执行有4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


·如何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如何界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关于罪与非罪的认定1.关于侵犯的对象是否为“商业秘密”的认定上文对商业秘密概念和范围进行了简单概括,虽然以范围列举的方式已经很明确具体,但关于“商业秘密”认定还存有一定争议,包括时代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的不同形式商业秘密的认定,例如关于网络中有关数据资料...


·罪犯判处缓刑犯新罪适用吗
       一、罪犯判处缓刑犯新罪适用吗? (1)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此处的“撤销缓刑”不仅意味着对犯罪人不再适用缓刑,还意味着要执行原判刑罚。 (2)缓刑适用的实质要件是根据...


·洗钱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洗钱罪
      一、洗钱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一、刑法规定驾驶员醉驾要罚多少钱?
      一、刑法规定驾驶员醉驾要罚多少钱?刑法没有规定驾驶员醉驾要罚多少钱,罚金数额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


·犯绑架罪能不能判缓刑?
      犯绑架罪能不能判缓刑?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勒索财物为目...


·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量刑
      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量刑(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


·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限刑诉法的时间为多久?
      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限刑诉法的时间为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r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


·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像诈骗、非法集资犯罪,其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最近几年,在集资诈骗犯罪中,很多都是单位实施的,涉及金额巨大,受害人众多。我国的刑法对于单位犯罪是有相关条文的。那么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一、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31...


·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什么阶段?
      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什么阶段?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犯罪实施过程阶段,《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无期徒刑的时间最低是多久
      说起无期徒刑的时间其实也就是无期徒刑在被减刑之后,罪犯实际需要服刑的时间。司法实务中,不是所有的犯罪都会被判无期徒刑,一般对罪刑比较恶劣的罪犯才会作出无期徒刑的处罚,不过在服刑期间也可以争取减刑机会。那在减刑之后无期徒刑的时间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什么罪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