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反政策超生子女的家庭,计生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应该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年度收入,以此作为计算的基数。一般来说,当事人收到征收通知书后,就应该及时处理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当事人违反计生政策生育子女,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期限是多久?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综上所述,计生部门通过立案调查,确定抚养费征收标准后,会送达征收通知书。如果当事人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无故拖延,不缴纳的话,计生部门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缴纳困难的情况,则可以分期征收,或者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双...


·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
      成为正式的夫妻,需要根据我国的规定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此时有程序要求,那么您知道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吗?而要是在异地结婚的话,户口又该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主要是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和分割更多的共同财产。在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面,我国婚姻法是有明文规定的,原则上两岁以内的子女归女方抚养。而有些案件中,女方是乙肝患者,那么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乙肝患者...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按照规定,没有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后抚养费...


·赔偿抚养费标准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了孩子,但是仍然感情破裂要选择离婚,这样的情况可能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您都知道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获取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必须要支付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用,那么赔偿抚养费标准2017是什么呢?下面就我们给您介绍。 一、 赔偿抚养费标准 《最高人...


·周口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周口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


·涉外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反之也有离婚的自由,这个规定在涉外婚姻中也不例外。即使是涉外婚姻,只要夫妻感情不和,也可以协议离婚。你知道涉外离婚抚养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介绍了一篇范本,供你参考。 涉外离婚抚养协议书 协议人:张 某(出生年月、国籍、居住地、身份证) 协议人:王 某(出...


·离婚冷静期法院调解吗?
      离婚冷静期法院调解吗? 一、离婚冷静期法院调解吗? 离婚冷静期法院不会调解,因为这不是法院调解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
      在我们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是很严重的,环境污染在农村的话可能会导致农业受到一些损失,这时候就需要对农业损失进行鉴定,进而获得农业损失赔偿,那么农业环境污染损失鉴定去哪里做?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业损失鉴定到哪里做 到当地农业司法...


·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是确定好的,但日后可能因为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再支付孩子抚养费,此时就可以申请减少抚养费。那么当事人需要具备怎样的情形才能减少抚养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减少抚养费要具备怎样的情形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后不堪压力从而患上了精神病,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能就会有想要离婚的念头,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对方的精神状态不好,无法做出准确的离婚表示。那此时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起诉离婚一方有精神病怎么办 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