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是否可以兼任出纳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公司法人是否可以兼任出纳公司法人有的时候可以是公司以外的人员,不一定在本公司担任的有什么职务。可能有的企业为了省事,也会直接将公司的出纳登记为公司的法人。公司法人和公司出纳需要面临和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并且公司也需要符合国家的规定才可以这么做的。公司法人是否可以兼任出纳?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法人是否可以兼任出纳?公司法人是可以兼任出纳的。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公司法人分类(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公司法人是可以兼任公司的出纳的。但是,需要各企业注意的就是,公司法人和出纳在某些时候,对公司的影响都是很重要的,如果公司法人也是公司的出纳的话,说句实话,对公司的正常的财务管理其实是有影响的。公司法人和出纳最好还是不要是一个人兼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并购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风险有哪些某些公司在发展阶段的中后期为了促进公司的发展和扩大经营,会进行公司的并购。虽然公司并购会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但是其中还存在着很多风险,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公司并购的风险,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 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


·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长期稳定性的发展是由多种因素共同组成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这一块,存在的这些公司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劳动关系和就业率,所以公司法当中很多重要的决定也是为了能够让各企业的发展更加健康。作为职工也应该知道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级别都非常高,那么,公司法董事会股东会的区别主...


·未退休企业年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未退休企业年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企业年金属于是在规定的年限里进行发放的,属于养老保险性质的,但是如果自己的企业存在特殊的规定,就需要自己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分析,但是问题的关键还是存在不少的阻力。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


·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生活中,出于公司发展或者战略规划
      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在生活中,出于公司发展或者战略规划以及很多原因,项目股权转让这一行为是十分常见的。在转让股权这一过程中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难题,尤其是项目股权转让协议的书写,处理不好很容易带来一些风险和危机。那么,到底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这个...


·企业印花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一、企业印花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企业印花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一般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着发展还有很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依照法律规定成为公司股东后,股东会享有很多权利以及义务,譬如公司资产收益权等,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因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也不同,那上市...


·总分公司之间可以签合同吗
      总分公司之间可以签合同吗?总分公司之间是不可以签合同的,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


·我国的公司法是商法私法,还是其他?
      我国的公司法是商法私法,还是其他? 公司法约束这公司等法人单位的权利义务,也保障着企业的正常运行。可是,由于相关文件发布途径有限,很多人对关于我国公司法的性质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公司法是商法私法,还是其他?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


·最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四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四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四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按规定公司法怎么约定分红的?
      按规定公司法怎么约定分红的? 股东既是公司的所有者、更是公司的投资人,因此,股东的投资行为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获取投资利益,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一般由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高管层商定和运营,除了涉及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以外,股东一般不参与经营决策,股东的义务是出资,权利就...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文件资料没有问题的话是5-10个工作日即可。 二、公司股东定义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