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1、确定意向

2、设计确认

3、预算提交

4、总价确认

5、确定质量和协商工期

6、付款

7、合同责任确认,签字即生效

二、家装合同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2、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3、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4、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5、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6、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

7、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8、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9、上述装修合同有三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10、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11、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三、签订家装合同细节

1、甲乙方要写明甲方代表户主,乙方代表装修公司,在装修合同中要注明每一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发生任何纠纷都要按照合同来解决。

2、限定施工期限一般情况下,简单装修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大概需要40天左右,有的装修公司为了慎重,会把工期向后延长10-15天。如果您着急想要尽快入住,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注明施工周期。

3、确定付款时间装修过程分为前中后三个阶段,在装修前期的首付不要太多,一般40%就可以了;当装修公司昨晚木器制作、厨卫、客厅。吊顶加上水电都改造完,差不多就是中期施工完成了,这时候再付30%的款项;所有的施工项目全部完成,户主验房没有问题之后就是后期施工完成,最后付30%的钱。如果一开始首付太多的话,装修过程中大部分钱已经交给装修公司了,您很难在预算和装修质量上面与公司谈判了。

4、施工过程中的项目增减户主在装修前不可能想的面面俱到,把所有的事情都考虑周全,如果您还想在客厅或者

5、装修完工保修正式装修施工完成以后,难免会有一些小的遗漏,比如说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保修还是只包工不包料版保修。这些问题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

6、装修附加费用在装修的时候,会用到墙壁打孔等问题,有些机器需要通电用水,别看这是一点小问题,慢慢累积下来也不一笔不小的预算,那么这笔预算到底应该由那方负责呢?合同中也应该写明。

7、装修规格质量先前,装修公司都会给您一些装修效果图以及装修草图,上面标注着各个尺寸。如果完工之后,您发现实际尺寸与装修图中的尺寸不一样,您有权利要求返工重做。

8、合同违约问题甲方(户主)的主要责任是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款项,乙方(装修公司)的责任是按期完工并且保证质量。如果在此期间有其中一方违约了,赔偿金额不能定的太高(不要超过25%),因为再高的违约金额也不一定能够实际的解决问题。

通过对上面内容的阅读,我们了解到了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有关的一些问题。签署装修合同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它的目的其一是使装修公司为屋主装修的质量得到保证;其二是可以用来避免一些在装修过程中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在房屋装修方面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为你服务。





·所有的房贷都可以提前还款吗
      是的。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房贷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全额提前还清,就是把所欠房贷一次性还清。2、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每月还款额固定不变的情况下,逐渐缩短还款期限。另一种是每月还款额减少,但还款期限不变。《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在中国,可以说一线大城市的房价都是很高的,而对于那些买不起房的人群,往往都是选择租房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涉及到租房的时候,肯定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租房合同。那这个北京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如今已经远远超过人们的正常收入水平,在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涨如今已经远远超过人们的正常收入水平,在这样的状况下很多人靠自己的经济收入是很难进行购买房子,国家也在积极的调整买房的政策,保障一些低收入人群能够解决住房问题,成都近几年一直在更新购房政策,那成都购房新政策解读内容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其中房产就是比较作出了详细说明的一部分,那么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 监护人要提交购房人(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监护人只有一个,还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其唯一监护人资格。备齐以上资料后,就可前来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了。 根据法律...


·父母有一方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有一方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1、房产归父母共同的,父母各占50%份额;2、父亲去世了,父亲的50%成为遗产,由母亲和四个子女平分,各10%;3、如果母亲立遗嘱,可以处分的部分为60%。二、房产继承条件有哪些?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


·买房时有人为了少缴税而去签阴阳合同,也就是黑白合同。所谓阴阳
      买房时有人为了少缴税而去签阴阳合同,也就是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买卖房屋时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买方和买房真实的成交价格,另一份是在建委网站上前的合同,买卖房屋时交税是按这一份合同上的成交价格来交的。签订阴阳合同可以少缴税,但是有可能会产生纠纷。二手房阴阳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


·二手房产权年限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
      二手房产权年限怎么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


·拥有房子对于家庭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使家庭成员更有归属感
      拥有房子对于家庭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使家庭成员更有归属感,同时,它也使得家庭成员可以享受到入学、工作等一系列便利。所以房子一直以来是在大城市打拼的人们一个十分重要的梦想。但自从租售同权实施以来,租房人员就有可能与买房人员享受到同等的待遇了。那什么是房产租售同权?我们来了解一下...


·安置房是在拆迁的时候才会发放给我国普通公民的房子,因此安置房
      安置房是在拆迁的时候才会发放给我国普通公民的房子,因此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比较特殊.所以各个开发商在修建安置房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核以后才可以修建。所以,安置房在建设过程当中涉及到一些手续的报备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置房建设手续都包括哪些? 一、安置房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