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夫妻双方在生活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一些事情吵架,有时候,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双方会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确定共同财产范围、个人财产支配方式等。这样一来,对解决纠纷也是有帮助的。那么,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17条和18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民法典》119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样说,无论夫妻之间订立的协议,是关于婚姻家庭领域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还是社会社会经济活动领域内,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只要在订立协议的过程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协议即宣告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协议具备法律效力的条件是什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自然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订立合同。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是当事人将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应当是当事人自主、自由、自愿地表达的真实意志。只有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内容表达了其真实的意思,合同才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当事人进行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适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均无法律效力。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从事的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或必须经过公证、鉴证或批准、登记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现在,您应该知道了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不管是按照婚姻法还是合同法规定,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如果是自愿平等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协议内容合法,符合道德规范的,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候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是胁迫,那么这种协议是没有效力的,可以进行撤销。



·如果对方出轨离婚可以不分财产吗
      出轨离婚的时候也有权要求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


·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


·离婚可以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可以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离婚之后只要有孩子的一般都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也不排除有些特殊情况可以不出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


·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现实生活中,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一样,最关心的便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此时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未知之数,有可能最后是军人一方拥有抚养权,那要是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该怎样做呢?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作详细解答。 一、和军人离婚后未取得子女抚养权怎么办 (一)、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
      离婚分割财产赠与子女可以撤销吗答案当然是不能撤销。1、即使男方后悔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赠与女儿的财产,但是这种情况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了。以法理学角度解释,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更具体说来是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


·离婚协议无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无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上没写抚养费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


·涉外离婚诉讼向哪个法院提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国对于涉外离婚诉讼适用法院地法。 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但是存在一些例外: 1、对...


·法律规定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婚姻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经营婚姻也是如此。可是,现实中常常会出现因出轨而离婚的案件。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离婚财产分配比例的内容都比较疑惑。那么,法律规定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比例是多少?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过错的认定 过错在法法律上...


·再婚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的婚姻生活是比较不顺利的。例如,再婚的情况下,仍然没有遇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可能还是需要离婚。当然,再婚离婚的话,对与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需要进行争取的。像财产分割就是其中一部分。那么,再婚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再婚财产分割之再婚个...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


·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
      抚养费是父母应该支付给未成年子女的一项费用,抚养费的确定经常发生在离婚案件中,在对子女判决跟随一方生活的同时还要确定另一方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这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父母一方应当支付而不支付抚养费时,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原告是子女还是父母?我们为您提供答案。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