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劳动者在公司入职之后,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之后所要做的最基本的事情,签订劳动合同保证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什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1、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其诉讼时效起算点就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到本案,朱某与某驾校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法律具有公开性,因此自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满一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双倍工资支付义务应当明确,即可视为劳动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超过一年仲裁时效,其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2、关于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的问题。所谓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从用人单位应得的收入,体现的是按劳取酬原则,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倍工资,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用工后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采取的惩罚性措施,属于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赔偿,再者,如果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对于其他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他们拿的劳动报酬低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综上,双倍工资应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并不属于劳动报酬,而是因违反法律的一种惩罚。所以双倍工资请求的诉讼时效应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计算。首先,未签劳动合同要求的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这是因用人单位违背法律相关规定而给出的惩罚。当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双倍工资发生劳动争议时,仲裁时间为一年,若是超过了这一时间,劳动者的权益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时间精力或其他问题往往会忽视它的重要性。从而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等临时向员工索要材料而误事,甚至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一般员工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对此带来以下详细解答。 1...


·第二次工伤鉴定困难吗需要什么材料证明
      生活中我们很可能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但是还好我国有工伤法来保护着劳动者。所以一般在工作中受到里伤害,我们会到相关的具备资格的医院去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受到到了二次伤害呢,我们不禁就会想问第二次工伤鉴定困难吗?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


·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俗话说职场如战场,有的时候我们会遇到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或是因为我们本身有过错,又或者是职场倾轧我们没有任何问题等等。不管我们本身有没有过错,或许都会面临这种情况,显然我们无法左右公司的决定,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那就是申请赔偿。并不是所有的情...


·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
      我们发现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劳动者在休息休假时间内加班,此时单位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那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也可以获得加班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一、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根据《劳动...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
      工作受伤没上报单位算不算工伤?只要属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就算工伤,即使没有上报单位,劳动者也可以在1年内去认定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 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


·最新入职员工合同签几年的问题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下面我们就向您说明新入职员工合同签几年。 ...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一、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算工伤吗 1、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情都可以算工伤。和员工是否在自己特定的岗位上是没有太大关系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到单位工作后,双方得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后期职工离职,需要办理一个离职手续。并且,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于职工来说,这个证明是比较重要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做个了解。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有什么好处?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有什么好处?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签3年的好处如下,企业和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可以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的工资低于转正期,而且在试用期内,若员工表现不好,试用期不合格,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