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离婚后小孩2岁归谁抚养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我国离婚后小孩2岁归谁抚养
在生活当中,其实诉讼离婚往往会浪费双方大量的时间,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针对一些比较重要的问题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只能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了。其中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相信对夫妻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离婚后小孩2岁归谁抚养?

一、在我国离婚后小孩2岁归谁抚养?

根据法律的规定,0-2岁儿童原则上抚养权归母亲,2-10岁儿童原则上双方谁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抚养权就归谁,10岁以上儿童需听取儿童自己的意见。女孩一般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一般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一人一个的可能性更大。此外还要参考孩子是否跟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等情况。

二、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三、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我们可以看出,离婚的时候,如果小孩是两岁的话,那么针对于这种情况,基本上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因为毕竟两岁的孩子还年纪尚小,法院也是想尽量给孩子争取一个好的成长环境。除了法院的判决以外,孩子个人的意见也应该受到您的尊重。




·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
      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就代表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其实不管是离婚还是结婚,都是到民政局办理,在办理离婚的时候,需要携带一些资料,但是很多人对于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 离婚协议书无论...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


·如果起诉离婚需要证据吗?
      离婚这个词在现如今的社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了,没有了以前的传统思想,现在社会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相爱便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证据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诉讼离婚 (一)定义 讼...


·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生活当中,很多人会把房子的产权进行公证,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都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手段,被公证过后,就代表具有了法律效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正是因为这样,以至于很多夫妻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在写过离婚协议书以后也想要进行公证。下面,下编就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


·一、最新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


·夫妻离婚后怎么分配财产?
      夫妻离婚后怎么分配财产?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约定进行,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


·离婚关于家暴怎么分财产?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2、同时,如果一...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怎么办?
      我们的另一半是人生中比较亲密的伴侣之一,夫妻之间相约陪伴到老,更是一种及其美好的事情。但在现实生活中,意外常常突然降临,相信我们大多数人都听到过夫妻一方突然失踪的事情,对于一个家庭无疑缺少了重要的成员,无论由于什么原因,夫妻关系无法继续存续,因此另一方可能就会采取一些措施。那么人...


·协议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协议离婚即由离婚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相关的离婚事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那么在协议离婚后,这个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目前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如...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能结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结婚,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情形。属于违法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


·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程序不会自己启动,一般是需要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行,但即使提起了诉讼也不代表就肯定会启动诉讼程序。而要是启动了诉讼程序的话,您知道此时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