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究竟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虽然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面临着以下风险:

1、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曾经规定如不签合同,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补偿劳动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曾经有人将不定期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混淆,认为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则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这是错误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钱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因此其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统一而已;当然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捧上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是不双方再约定,其他问题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可选择的性,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便可能出现物可用之人或为发展另聘人才而闲置前任的情形,造成人员与资源的浪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举证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

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

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关于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导致没有签订的,但却也有因为劳动者原因而没有签订合同的,此时哪一方不签订劳动合同,那就需要按照法律中的承担不利的责任。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此时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并且应该购买的社保也是要买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限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的相关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自己可以去工商局注销公司吗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在工商局要走两个流程:1、清算组备案。2、拿到备案核准通知书后,在工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刊登后过45日再去工商部门办理正式注销登记。注销公司手续比较繁琐,主要有几个方面:1、公司负责人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2、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目前申请工伤认定要多少长时间?
      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进行赔偿事宜。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申请时间比较疑惑。那么,目前申请工伤认定要多少长时间?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


·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因打官司产生的误工费怎么办?
      因打官司产生的误工费怎么办? 因打官司产生的误工费只需要提供误工费损失的证据,可以主张。按相关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万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少万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


·一、员工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员工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


·发生工伤事故后慈溪工伤鉴定去哪里?
      在外工作难免会发生危险,甚至发生工伤事故。在慈溪这样一个私营企业十分发达的地区尤为常见。可是,很多人对慈溪工伤鉴定的政策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发生工伤事故后慈溪工伤鉴定去哪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慈溪工伤鉴定去哪能做鉴定? 慈溪工伤鉴...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的发包只是虚有其表的话,那么修建出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将很难得到保障。而且现在建筑工程的造价也是比较高的,很难说会存在怎样的违法行为,所以国家针对工程的发包问题专门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发包应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