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一、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是怎样的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二、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交材料:

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工档案(能全面反映职工工作简历的材料);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人免冠近照半寸相片两张。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8年。

三、办理程序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

上文中,我们对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目录作出了详细的介绍,不过即使是从事这些工种的劳动者,也还要同时满足了提前退休的条件之后,那么才会被允许提前退休。不过即使是提前退休,此时也不能享受到退休的待遇,换言之也要等到正式退休之后,才可以领取退休金。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其实我们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来知道对于工伤是有等级划分的,然后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伤的伤残级别获得相应的赔偿。工伤鉴定结果是十分重要的,这会使我们申请工伤赔偿的一个依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由专门的工伤认定机构来进行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申请工...


·广州劳动仲裁程序
      广州劳动仲裁程序 广州市作为全国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一直存在着各种劳资纠纷。广大的基层劳动者一定需要知道广州劳动仲裁程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办理程序 ? (1)申请当事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仲裁,需向仲裁委员会...


·如果已经确定了是属于工伤的事故
      如果已经确定了是属于工伤的事故,在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下导致的不能上班的状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鉴定中的工资吗,当然是继续支付的。整个工伤鉴定区间内、治疗期间、疗养期间等都是由原单位按月发工资的。清楚这点就信了。 若处于停工留薪期能拿到工伤鉴定中的工资吗...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特殊劳动关系,也即本应该解除,到由于特殊事由,暂时无法解除的劳动关系,此时,有通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经济纠纷,且会上诉至人民法院,交由法官审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 1、如何理解已达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应当怎么辞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现实中劳动者应当怎么辞职比较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应当怎么辞职 新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灵...


·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书
      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


·职工遇到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职工遇到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遇到疫情不上班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代通知金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规定代通知金是怎么样的?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


·保障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内容是什么?
      保障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内容是什么?近年来我国各个省份都有政府征地拆迁的工作进行中,那么在被征地的地区不免会有房屋拆迁,在房屋拆迁方面就必须要做好群众的工作。保障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内容是什么(一)宣传教育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与否,离不开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征地拆迁职能部门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