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想要起诉的却不知应该去哪里起诉?如果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想要起诉的却不知应该去哪里起诉?如果事故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是一个地方,就到这来的法院起诉,如果不是同一个地方可以比较赔偿标准后选择高的起诉。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先作出责任认定,那要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理赔?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去哪里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如果只是普通的财产赔偿,可以选择您觉得方便的法院起诉。如果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的,如果构成伤残或是死亡的,一定要对比两地法院赔偿标准的差异,然后选择赔偿标准高的法院起诉。

因为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中,即使对方负全责,此时也不代表自己就一定责任都没有,因为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事故,这个全责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是不同的。其中如果是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那虽然对方是全责,此时自己也要承担10%左右的赔偿责任。


·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就如小说家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但是每对离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不同,拥有的财产千差万别,离婚时应当提交的证据也会有所差别。那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中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一、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小区 楼 号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2、...


·无偿乘车是否构成运输合同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假想防卫怎么判罚?(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


·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抢劫这个词语对你来说听起来是不是有些遥远呢,但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近的。因此了解有关抢劫罪这方面的资料对我们的生活还是有所帮助的。我们整理了有关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涉嫌抢劫罪,如果不积极向受...


·二手车异地过户需要?
      二手车异地过户需要有哪些手续 一、二手车异地过户需要有哪些手续 汽车异地过户的手续:异地过户时需要在车辆属地办理交易提档手续,需要提取的有车辆档案、购置税档案、养路费档案,全部办理完成后,回本地区进行上户手续办理即可。 车辆过户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


·二手房交易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的交易其实也就是进行二手房买卖,此时首先是需要当事人之间就二手房的买卖达成一致,之后就是按照规定签订合同、交付房款、办理登记备案,最后进行房产过户。整个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二手房交易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房屋手续是否齐...


·校车超员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规定是什么?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我们会在车辆的外部看到车辆有规定该车最大载人的数量也就是不要超载,一直以来校车安全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超载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那校车超员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
      随着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对交警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这就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提出质疑的准确性,那么对交通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 (一)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


·无偿提供车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无偿提供车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货车无偿租用合同范本如下: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有德龙货车一辆,愿意租给乙方使用,为约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货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状况 甲方有德龙货车...


·怎么拿交强险赔偿的一万元?
      现在,我们所有的车辆必须购置交强险,这个是法律的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司机和被损害人的利益。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能碰到,驾驶员撞人后,被撞人拿不到赔偿金的问题,导致难以就医。怎么拿交强险赔偿的一万元?首先应该先报案,勘损员定损,然后提供相关的材料就可以了。怎么拿交强险赔偿的一万元?先报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