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其实在开车的时候,只要您遵守我国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在正常情况下,肯定不会有什么大型的交通事故的。但是往往就是有一部分的司机在开车的时候,只顾自己的方便,不注意他人的生命安全问题,一不小心就酿成了交通肇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死亡赔偿金吗?

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最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三、相关知识:交通肇事罪的量刑

1、犯交通肇事罪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是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的。另外我国关于死亡赔偿金也有着相关的规定,最重要的是除了需要赔偿他人的死亡赔偿金以外,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还需要承担其他的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车险赔偿案例参考案例
      众所周知,现在我们正处在一个交通业越来越发达的年代。但是,发达的交通在为我们的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原来越多的的隐患。当你不幸遇到交通事故时,一份有参考性的交通事故车险赔偿案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为了省却您的时间,简化您的烦恼,将为您提供具体参考案例,供您的参考。以下是诉人寿保...


·中国飙车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高空坠物砸破车挡风玻璃保险赔吗?
      不管个人还是车辆走在大街上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高空坠物的情况时有发生,每年都有很多人被高空坠物砸伤,不管楼下停留的还是从楼下过往的车辆都有被高空坠物砸到的危险,大多数车辆都有车险,其中包不包括高空坠物风险的赔付,高空坠物砸破车挡风玻璃保险赔吗?,下面律师265我们为你解答。 ...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可以说是很恶劣的行为,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认定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才行。但对于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要作出处罚的。那么实践中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处罚交通...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发生车祸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及时处理车祸,这是需要一个流程的,那么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很多车主发生车祸就慌了,不知道怎么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即停车。 车辆驾驶人...


·交通事故立案诉讼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立案诉讼费用是多少 诉讼费用的收取,法律有专门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来计算的,如交通事故,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


·一、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2019年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者对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在法律规定上,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一定的标准。各个省各不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详细请阅读下文。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


·车子查封和扣押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所谓查封,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上加贴封条,予以强制封存。查封期间限制财产权的使用,被查封人不得处分其财产。扣押是指行政主体限制行政相对人对其财产的继续占有和处分的一种强制措施。查封与扣押的区别在于:查封的财产一般是不易移动或没有必要转移于行政机关处所的物品,即留在原地查...


·一、放弃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签订协议吗?
      一、放弃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签订协议吗?交通事故一方放弃索赔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必须要签订协议,但为了更好的证明,最好签订协议。交通事故放弃索赔的,如果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协议违背当事人意志的,当事人仍然向人民法院起诉索赔。二、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1、立即停车。停车后...


·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可以提车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处理可以提车吗1、交警验完车就可以放车,要扣车需要依法向法院申请2、交通事故的解决方式有调解和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建议伤者一方诉讼解决。3、事故车辆一般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五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该放车。除非对方提出财产保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