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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如何量刑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实际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都难以区分抢夺罪和抢劫罪,很多人误以为抢夺罪就是抢劫罪,常常混为一谈,其实这是错误的。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立案后,若构成抢夺罪,就要判刑处罚。那么,此时抢夺罪如何量刑处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通过、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抢夺罪如何量刑
抢夺罪也是数额犯,一般来讲(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1、数额达到1千元以上不满3千元,一般可处6个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数额达到3万元,一般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增加刑罚量的情节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财物的;抢夺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利用行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抢夺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多次抢夺或抢夺多人的;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抢夺的;在重要的大型会展、运动会等公共活动场所抢夺的;抢夺致人人轻微伤、轻伤的。4、减少刑罚量的情节因生活、学习、治病等急需而抢夺的;案发前自动归还被害人财物的;因一念之差偶然犯罪的。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 抢夺罪是数额犯,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对抢夺犯罪量刑时,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数额、次数、犯罪动机、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如果您因一念之差偶然犯罪的且情节较轻的,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您争取从轻处罚。关于抢夺罪如何量刑处罚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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