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国法律上在处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时,是由检察院和各级法院两个级层一起完成的,案件在法院进行一审之后,检察院是可以进行再起诉的,也就是所谓的抗诉,那么究竟什么是抗诉,我国法律对于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基本概念

提出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二、提起抗诉的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59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

(3)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

(4)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5)原判决、裁定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6)认定罪名错误且明显影响量刑的;

(7)违反法律关于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的;

(8)量刑明显不当的;

(9)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10)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特殊情况

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抗诉书后1个月内立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1)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住址无法向被抗诉的原审被告人送达抗诉书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重新提供原审被告人的住址;逾期未提供的,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3)以有新的证据为由提出抗诉,但未附相关证据材料或者有关证据不是指向原起诉事实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补送的,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的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经补充相关材料后再次抗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新证据”是指什么

所谓“新证据”,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改变原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事实的证据:

1.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

2.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

3.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经质证的证据;

4.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或者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否定的。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诉讼法提起抗诉的相关法律内容,抗诉是法律为了更好地维护受害人权益所做出的决定,但同时也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大的负责,它不仅仅是简单的二审,而是站在法律的更深处对某一个刑事案件的再梳理,是我国对人民负责任的体现。




·2023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
      一、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安全事故监管的人会受到惩罚,因此这些人为了逃避惩罚便谎报或者不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以及财产的不必要损失,在我国刑法上称之为谎报安全事故罪。那么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呢?下面是我们整理出来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依照...


·故意杀人罪自首谅解如何认定
      故意杀人罪自首谅解均属于量刑情节。故意杀人罪自首谅解如何认定,主要关注的是自首与谅解如何认定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自首是从轻减轻刑罚的法定情节,谅解是从轻减轻的酌定情节,这两个量刑情节如何认定是刑事诉讼参与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下面,我们将这两个问题做一个整理,请借鉴。 一、...


·当出现袭警一般判刑多久?
      当出现袭警一般判刑多久?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怎样量刑?
      公务员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他的财产来源都是可以查找到来源的,如果查不到来源,自己也不能说明的则可能触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公务员的财产可能出现特别巨大的差距,那么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有何规定?如何量刑?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刑法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巨额财...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


·刑诉法中监视居住多少条?
      监视居住多少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


·集资诈骗20亿量刑标准
      20亿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按照《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走私毒品罪的怎么判刑
      需要看走私的毒品种类来判断。贩卖一类毒品,海若因,冰毒的上了50克就可以判处死刑的。按照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很大一部分人,不清楚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认为两者是相同的罪行。那么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怎样来区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 1、职务侵占...


·私闯民宅拿走钱物定罪标准是什么
      私闯民宅拿走钱物定罪标准是什么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承担法律责任,私闯民宅情节严重,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我国《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