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刑事犯罪总是由一定的行为构成的,而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刑事犯罪总是由一定的行为构成的,而对于非法行医这样的一般民事行为来讲,法律中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行为。那么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呢?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行为的种情形有: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目前,非法行医现象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十分突出,因非法行医而引出各种纠纷十分常见。于是,因非法行医而构成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因非法行医犯罪与医疗事故罪都与从事医疗这个职业有关,有时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也会出现一定的难度。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两个犯罪行为是有本质上区别的,不能将其等同来看。

非法行医犯罪与医疗事故罪都属于危害公共卫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是因为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具体来讲,是在诊疗过程中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这是两者相似之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非法行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即是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为他人诊疗疾病而造成了刑法规定的严重后果。如刚从医学院校出来,未取得经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资格的学生、未经国家许可行医的乡村医生行医造成了病人死亡。

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即是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行为人,在合符相关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中,因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就诊人员刑法所规定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某公立医院的护士在未作皮试的情况下为病人注射青霉素针剂而造成病人死亡和行为。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是既未取得国家执业医资格同时又未经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而行医的人。后者的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是既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又取得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合法行医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对行为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是,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是直接故意。后者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看完上述内容后,相信你已经知道哪些情形下构成非法行医了吧,而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之处。同属于医疗方面的犯罪,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无论是在客观方面还是主体、主观方面都是有不同点的。


·医生退休工资有多少
      医生的退休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来确定的,由于各地的缴费标准和个人所缴纳的年限、缴纳费用和退休的退休的年龄存在不同,没有办法给出确切的数额,但是可以计算出来,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六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


·被别人打了怎么做法医鉴定?
      被别人打了怎么做法医鉴定? 一、被别人打了怎么做法医鉴定? 被别人打了需要带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律师的个人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制定鉴定热呢做法医鉴定,具体的鉴定流程如下: 1.准备鉴定资料(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手术纪录,各项检查资料。公检法司或律师个人的委托信,鉴定客体。)...


·医疗欺诈是否能索要3倍赔偿
      医疗欺诈是否能索要3倍赔偿 一、医疗欺诈是否能索要3倍赔偿 医疗欺诈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故意向患者出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第74、75条规定,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规定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等级怎么划分的规定是: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犯罪侵犯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因而受到刑法的严厉追究。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


·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
      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 一、用什么理由可以保外就医 根据《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如下: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②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多少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多少钱在诉讼中证据是整个案件的核心,是案件能否进行公平审判的关键。而司法鉴定是提供证据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关于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在整个医疗纠纷案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了解医疗纠纷案件责任的有效手段。那么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多少钱呢?下面...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是什么?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转移含义 对于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专门在第七章用了十一条有规定。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


·医疗过错法律规定
      医疗过错法律规定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 一、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的全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主要是对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出的规定。虽然该办法制定的年代已经比较久远了,但如今仍是在适用。那么您知道该办法都作出哪些规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