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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前付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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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民法典》对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做出了明确的划分与规定。而现在买房成了很多夫妻结婚前的选择,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如果婚前由一方付了首付,这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我们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民法典》婚前付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吗?一、婚前付了首付属于个人财产吗?是。原因如下:第一,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第二,婚前男方按揭买房,以男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给予女方补偿。?????? 二、相关规定这种情况,房子算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结婚以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自己偿还房贷,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房贷债务也应该由男方承担。如果结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归男方所有,女方可要回自己已还贷的部分,并可要求女方给予一定补偿。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若是男方自己全款买的房子,那就是他的个人财产,跟女方没有关系。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由一方付了首付就属于个人财产,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就是婚后如果由双方共同还贷款,那么买房时付了首付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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