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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很多人在借款时会写欠条或者欠款协议之类的材料,很多欠款协议会约定还款的期限。那么债权人最关心的就是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解答。
一、欠款协议过期失效吗
欠款协议过期是指超过了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这时欠款协议是有效的,在司法程序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诉讼期限是自债权人最后一次主张债务之日起两年。
二、欠款协议过期怎么办
当欠款协议过期时,债权人有三种办法:
1、和债务人协商。如果债务人承认借款,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借款协议。这样,之前的还款协议是否过诉讼时效都不影响债权人向其追还债务。
2、协商不成,起诉。如果债务人不承认有借款事实存在,那么债权人可以在最后一次主张还款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以及支付利息。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3、申请支付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和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可以得出,当欠款协议到期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欠款协议诉讼时效的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债权人最后一次主张债务之日起计算。
1、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能在中止事由发生时,就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2、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首先,《民法通则》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依《诉讼时效若干规定》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消等。其次,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请求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再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何时起中断时效,依据《诉讼时效若干规定》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根据《诉讼时效若干规定》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欠款协议过期失效的问题,首先、欠款协议到期以后可以进行诉讼,欠款协议并不失效。其次,欠款协议到期以后有三种救济方法:协商、诉讼、申请支付令。最后,介绍了欠款诉讼时效计算,包括中止和中断。更多专业知识请联系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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