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可以不参加法院调解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等情形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在实际中,夫妻双方由于就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争议,故而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会安排时间进行调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离婚法院调解可以不参与吗?一、诉讼离婚法院调解可以不去吗?调解是必须有的程序,但是你有权拒绝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纠纷案件法院要予以调解,是否同意调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你可以拒绝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二、法院起诉离婚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第一阶段: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他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整个诉前调解过程,类似于一场法院谈话,法官会询问双方的基本情况、离婚的原因、夫妻财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第一次诉讼等问题。如果法院能够调解离婚,会当庭开出交诉讼费的单据,让当事人补交诉讼费后,出具调解书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如果当庭调解和好,则将立案材料退回,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调解失败的话,法院也会开出交纳诉讼费的单据给原告,让原告预先缴纳相关费用,案件算是立案成功。在北京,进行诉前调解较多的是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于离婚的案件,原则上他们都会进行诉前调解,其他的法院进行庭前调解的可能性比较大。第二阶段:庭前调解庭前调解是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庭前调解是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调解原则的贯彻实施,法院希望在开庭审理前,能够通过法官耐心的说服工作来化解双方的矛盾,和好或友好分手。大部分的法院对于庭前调解一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法官会省去这道环节,直接进入开庭审理程序。第三阶段: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离婚案件中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调解的安排。大部分的法官会选择在原告诉请、被告答辩、证据交换质证完成后,方能进行调解工作。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这个时候不仅法官对于案件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孰是孰非心里已有了基本掌握,而且当事人通过质证的较量也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一个正确估计,可能对之前不肯放弃的条件做出适当让步,在法官的适当引导下,比较容易达成调解。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会安排时间进行调解,也即调解时诉讼离婚的一个程序,关于诉讼离婚法院调解可以不去吗这一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拒绝进行调解的,但是必须提前说明,不得在法院组织调解后,临时通知不去调解现场。



·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子女的抚养权就有了归属,一般情况下是归女方所有。男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享有探视权。出于对子女的疼爱,有时候,男方会提出要回抚养权的请求,这方面引发的纠纷案件也不少。那么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


·收养子女需要哪些材料?
      收养子女需要哪些材料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若家里面有未成年子女,同时父母又涉及到离婚的话,不能因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免除对子女的抚养。此时未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子女相应的抚养费。那通常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仅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现实中,导致男女间婚姻无效的情况其实也比较多,而针对不同情况下的无效婚姻,此时需要人民法院作出了宣告之后才能实际确定。对于无效的婚姻也需要当事人积极进行处理,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究竟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 1、包...


·一方有外遇可以离婚吗
      生活中,经常曝出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外遇的新闻,甚至还有原配与小三因此大打出手的情况。那么在这个时候,发现一方有外遇可以离婚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有外遇可以离婚吗?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生活习惯不同,可能是没有共同语言,也可能是移情别恋有...


·军人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解除军人婚姻的,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同样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出协商处理。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呢?又该怎么进行计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军人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诈骗罪是...


·一、同居属于触犯重婚罪了吗?
      一、同居属于触犯重婚罪了吗?非法同居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只有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才会构成重婚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同居指男女共同生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这样是不构成重婚罪的。但是也有一些情况属于重婚的,根据最高人...


·一、结婚6年若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一、结婚6年若离婚女方有补偿吗?一般这个法律上面没有规定要给补偿的,除非这个男方存在这个过错。但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关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


·结婚分居几年自动离婚?
      结婚分居几年自动离婚? 一、结婚分居几年自动离婚? 结婚分居100年也是不会自动离婚的,虽然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对于非军婚类型的普通婚姻,夫妻双方若是在结婚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夫妻双方分居的情形是十分的常见的,但若是并没有任何一方由此而提出离婚,并不会发生自动离婚的效果。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