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被害人谅解有什么意义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们都知道在民事纠纷等案件中有区别故意伤害和无意的情况,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法院会根据其犯罪的性质进行不同的处罚,而对于无意犯罪的情况总会想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被害人谅解有什么意义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被害人谅解的概念及其从轻处罚的依据和意义
被害人谅解是指被害人或其家属因被告人认罪悔罪、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或其他正当原因,而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司法实务中,因部分犯罪的直接被害人已经死亡或丧失表达能力,故谅解的主体既包括被害人,也包括被害人的家属或监护人。谅解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是被告人认罪悔罪、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提供生活帮助或履行其他民事义务,使被害人或其家属获得一定的物质补偿和精神安慰。谅解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既可以由被害人提交书面谅解意见,也可以当庭口头向审判机关表达谅解意见。谅解意见一般应载明被害人谅解的原因及同意或请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等内容。毫无疑问,赔偿损失有助于补偿、挽回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认罪悔罪、赔礼道歉有助于抚慰被害人遭受的精神创伤,均能有效减轻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此同时,认罪态度、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还能从不同角度反映被告人有良好的悔罪表现,从而降低其人身危险性。基于被告人认罪悔罪、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往往是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条件,因此,取得被害人谅解间接意味着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已得到降低,必然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我国现行刑法虽然并未将被害人谅解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规定,但因被害人谅解而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并不违反刑法第61条规定的量刑指导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规定,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第40条规定,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要尽可能多做化解矛盾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自行和解。对于经过司法机关做工作,被告人认罪悔过,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从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由被害人撤回起诉,或者对被告人依法从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第41条规定,要尽可能把握一切有利于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的积极因素,多做促进当事人双方和解的辨法析理工作,以更好地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要充分发挥被告人、被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近亲屑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协调各方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尽可能通过调解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以此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对被告人的谅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所以,《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将被害人谅解作为酌定从宽量刑情节之一。
二、被害人谅解的从宽处罚幅度
《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在具体案件中如何掌握被害人谅解的从轻比例,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犯罪性质及罪行轻重。如前所述,被害人谅解只适用于有具体被害人的案件,一般多见于故意伤害、杀人、交通肇事、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在不同犯罪类型中,被害人谅解对量刑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一般而言,单纯的侵财犯罪,或者因婚姻、家庭、恋爱、邻里琐事等民间矛盾激化而引发的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或者刑事自诉案件,因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谅解能较大程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其量刑意义更大,可以较大幅度地从宽处罚。与此同时,还要根据罪行的轻重来确定从轻处罚的调节比例,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其从轻处罚比例一般不得适用最高比例,以避免罪行越重者所得量刑越大的不良现象。2、谅解原因及真实程度。司法实践中的被害人或其家属表示谅解的原因多种多样,不仅限于被告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认罪悔罪、提供生活帮助、社区义务劳动等正当原因,还有迫于被告人势力、威胁或因生活困窘而被迫接受不足额赔偿,但仍表示谅解等情况。在具体掌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对于被害人基于正常原因而真诚谅解的,可以较大幅度从宽处理;对于被害人虽表示谅解但谅解的真实程度不高的,应严格控制从宽处罚幅度。3、认罪悔罪程度。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往往是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犯罪较轻或初犯、偶犯的场合。因此,在把握被害人谅解的从宽处罚幅度时,还应注意考察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度。对于被告人认罪、悔罪程度不高,仅仅是因为足额赔偿而获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一般不予适用较高的从轻量刑比例。综上,各地法院在掌握被害人谅解的从宽处罚幅度时,可以根据上述情况,分别确定具体的从轻处罚比倒。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于困婚姻、家庭、恋爱、邻里琐事等民间矛盾激化而引发的犯罪,或者单纯的侵财犯罪,或者刑事自诉案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上述幅度内适当提高从宽量刑比例。
三、被害人谅解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退赃、退赔等量刑情节并存时的适用
基于被害人谅解的原因多种多样,实践中不乏被告人虽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或退赃、退赔,但被害人同样表示谅解的情况,故《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将被害人谅解作为单独的量刑情节。但当被害人谅解与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量刑情节同时具备时,应如何把握被害人谅解的从宽幅度呢?我们认为,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是促使被害人谅解的主要原因时,对被告人的从宽幅度应适当控制,一般不宜同时适用最大的从轻处罚比例。在没有涉嫌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酌情处理。



·变造货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变造货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变造货币必须是数额较大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


·怎么对组织卖淫量刑处罚
      组织他人实施卖淫活动的,此时也是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而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具体行为包括了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而判断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需要看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还要与非罪进行区分,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是怎么对组织卖淫量刑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


·刑事赔偿不服复议结果可以起诉吗
      刑事赔偿不服复议结果可以起诉吗 一、刑事赔偿不服复议结果可以起诉吗? 刑事赔偿不服复议结果的话可以起诉。 《国家赔偿法》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


·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的毒品种类有很多,包括鸦片、海洛因等等,而行为人要是有贩卖这些毒品的故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可能我国各地关于贩卖毒品罪的具体处罚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贩...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


·2023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主观上如果仅仅只是想伤害对方的身体,那即使造成了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仅仅只能以故意伤害罪来处罚,但因为造成了死亡的损害结果,这个时候处罚就要重一些。那到底2018年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伤害罪是如何...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 对于开车的人来讲,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还是无证驾驶的情况下,车主又惊慌失措的逃逸了,这种行为会被判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拘留路上的时间算羁押时间吗
      拘留路上的时间算羁押时间吗执行刑事拘留路上时间算在羁押时间内的。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因此,在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包括在内。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二、公安机关...


·刑事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面临证据认定模糊不清的情况,这时,为了证明证据的效力,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证据的真伪。这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规范。那么刑事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刑事司法鉴...


·危害公共安全罪拘留多少天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在特殊情况下,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那么拘留是时间是三日;如果有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那么拘留的时间可能是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


·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轻微伤害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