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存在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问题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这涉及人情方面的问题,属于道德伦理调整的范畴,相关部门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应给予完善,可判决离婚前与孩子长时间生活居住,并承担过抚养义务的近亲属有部分探望权。尽管确实没有规定其他的近亲属享有探望权,可是,在民法中,只有物权法规定物权法定主义。而在民法的其他部门,不存在权利法定的问题,就是说,在债权法、人格权法、身份权法中,法律规定的权利是权利,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利,只要是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合乎情理的,符合人性的,符合民事习惯的,都可以认定为是权利,都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在现实中,说法律没有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就认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没有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不符合人性和情理,违背民事习惯。综上所述,我国没有明确规定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探视权存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祖父母在孙子女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多和祖父母接触生活有利于孩子们学习孝道,将来能够更好地孝顺父母。如果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坚持不允许祖父母进行探望,有极大的可能会使得子女的心情低落,不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



·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


·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
      很多时候,离婚并非是双方都自愿都同意的,而这个时候,单方想要结婚婚姻关系,就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起诉离婚也是目前市面上最为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那么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 事实上,...


·夫妻中哪一方能提起诉讼离婚
      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说是当事人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虽然原则上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则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到底夫妻中哪一方能提起诉讼离婚?一般会受到这样的限制呢?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中哪一方能提起诉讼离...


·国家赔偿决定时间,费用是多少?
      国家赔偿,主要是由于国家的行政机关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在他们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对除他们之外的人或组织造成了金钱损失或人身伤害,而以抽象国家为赔偿主体进行的赔偿。这对于因其受到损失的人而言,十分重要。那么,国家赔偿决定时间要多久呢?国家赔偿费用是多少呢?律师我们在下文中将为您解答。 ...


·民政局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民政局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民政局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 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不可避免的负有举证的义务,而进行举证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举证的,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就不会认可了。那具体来说,要是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根...


·事实婚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
      事实婚姻认定的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费用是多少?
      起诉离婚不仅需要花费很多的精力还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因此,许多人不会轻易提起离婚诉讼。但有时离婚对于有些人来说是最好的选择,那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费用是多少呢?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收费标准 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


·非婚生子女财产分配
      非婚生子女财产分配 婚生子女遗产分配和非婚生子女没有什么区别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


·小孩由女方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小孩由女方抚养的情形有哪些现实生活中,离婚夫妻对子女的扶养权都争得面红耳赤,互不想让。其实我国法律对子女的扶养权都做了一些规定,那么,如果女方要扶养子女,那小孩由女方抚养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道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小孩由女方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


·单方面离婚诉讼怎么写
      单方面离婚诉讼怎么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