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的重要方面,如果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就会严重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甚至给使用者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威胁。那么,目前我国有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质量标准。

一、门窗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1、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中门窗工程的相关内容。

2、门窗工程创精品应特别重视观感质量和功能要求,做到:

(1)门窗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划痕、碰伤,门风缝一致,启闭灵活;

(2)配件与与框扇表面结合平整,无污染及擦痕,同一楼层同类门窗标高一致,同一楼层锁与拉手的标高一致,螺钉拧紧卧平,螺丝帽一字、十字方向基本一致;

(3)填缝及压条严密平直,密封条转角处45°连接;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填嵌饱满、密实;密封胶表面光滑、顺直、无裂缝;

(4)建筑外门窗的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抗风压性能(简称“三性”)应符合规范要求,安装完成的建筑外门窗,抽取部分样本进行喷淋试验。

(5)高层住宅金属门窗避雷连接的数量、位置、测试数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好验收记录。

(6)蒙板式木门扇无肋骨痕;薄皮无起鼓、翘边、脱胶;框扇的每一个角的榫眼结合应牢固;合页开槽方正,开槽深度、开槽长宽应与合页相互吻合;木质防火门还应保证防火条平服,表面无污染;

(7)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8)材料及成品有足够的刚度、固定牢固。

3、木门窗中使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限量值规定木门窗中使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的相关规定。见表。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限量类别限量(mg/m3)E1≤0.12 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分类限量表类别限量(mg/100g,干材料)E1≤9.0E2>9.0,≤30.0 干燥器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分类限量类别限量(mg/L)类别限量(mg/L)E1≤1.5E2>1.5,≤5.0

二、铝合金门窗施工质量要求

1、铝合金门窗的品质、类型、规格、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铝合金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3、铝合金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4、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接;

5、铝合金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嵌缝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6、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 N。

7、铝合金窗工程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有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门窗的质量标准要求根据门窗工程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施工单位以及验收单位都需要保证工程的质量符合上述规范的规定,否则就要对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


·一、公司劳动合同样本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一、公司劳动合同样本中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


·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法律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3月修订的国务院174号令《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建筑工程的质量的界定一直是建筑领域的热点话题。关于误差的界定也一直是人们讨论的关键。务必熟记于心的评判标准,一定要严格执行。今天的我们就为建筑工程师们带来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的一些内容。以下是 给您带来的相关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是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较多、数额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接下来我们将为介绍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法,具体内容如下文。 山西省建筑...


·一、黄冈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多久?
      一、黄冈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多久? 以下是申请工伤认定程序中有关时间的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


·劳动仲裁裁决项中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


·一、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


·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设定,是为了约束好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的行为的一部法律,但是,它也是有一定的适用范围的。那么,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呢?《劳动合同法》与原《劳动法》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范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