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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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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夫妻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其实该协议书并不是马上就生效了,而是需要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领取到了离婚证的,那该协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此时如果一方反悔离婚协议书的应该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反悔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同时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只有当签订协议书时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法院查明后才会撤销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否则会驳回原告要求撤销协议书的诉讼请求。注意,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也应当在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否则仍然承担败诉的风险。除了欺诈及胁迫情形外,离婚协议书并非签订之后就不可更改,如果出现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如当时约定的抚育费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现时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出现严重疾病等,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根据现实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
二、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2、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依其性质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不允许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3、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4、对住房分配,对离婚的一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综上可知,如果一方在离婚之后反悔离婚协议书,也就是对离婚协议不满的,此时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必须是在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同时一般只有在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才有可能会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的签订需要十分的谨慎,因此,签订之前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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