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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丢了应该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处理工伤事故的时候,一般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才行,而此时认定出来的结果就显得很重要。一般负责认定的部门会向当事人出具书面的工伤认定书,在之后进行鉴定或者赔偿的时候需要提供。不过要是工伤认定书丢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书丢了应该怎么办

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中,一部分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焦急万分。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当事人:

1、对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应妥善保存。

2、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因此,即使认定书原件遗失也不要太急。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要件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 :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1)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

(2)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此时其实也不用太担心,毕竟法律中规定了工伤认定部门需要保管认定书20年,此时需要到负责认定的部门重新开具工伤认定书。但这样也是比较麻烦的,因此最好就是在获得了工伤认定书之后,当事人能够进行妥善保管,这样也能让事故尽快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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