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该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不管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在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都应该对财产作出分割,否则是不允许的离婚的。但现实中却也出现了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夫妻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原则上,如果夫妻在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话,那一般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现实中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一方在离婚之前就隐瞒、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不清楚有共同财产的存在,因此才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没有分割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下,离婚之后一年内发现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依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房产的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是这样的。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的话,应当依遗嘱办。没有遗嘱的房产分配是:一,确定房产是属于死者的。二,确定死者的第一程序继承人。 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还活着、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相互关联的整体遗嘱。 一般来说,共同遗嘱有四种表现: 1、相互指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 2、共同指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遗产多为共...


·重婚赔偿300万法院会支持吗
      重婚赔偿300万法院会支持吗?婚赔偿300万的诉求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在我国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往往都是根据多方面的因...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有必要请律师吗?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诉讼必须聘请律师,您可以自己参加庭审或者委托律师或普通公民作为您的代理人参与诉讼,但是法律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业,如果您不聘请律师,在庭审时可能会不知道努力的方向,无法把握重点或无法呈现事实,法院也有非常繁琐的...


·过错离婚的赔偿的种类有哪些?
      过错离婚的赔偿的种类有哪些?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


·离婚中如何保护财产
      离婚中如何保护财产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年...


·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而当事人就需要按照规定好的流程来办理,这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夫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呢?要是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


·结婚后,会有很多发现互相并不合适从而离婚的夫妻。离婚后,将面
      结婚后,会有很多发现互相并不合适从而离婚的夫妻。离婚后,将面临许多财产归属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债务问题,若是男方在婚内欠下债务,那么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离婚债务归男方这么离后,女方还需要还债吗?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离婚协议书上说明了一切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


·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都无法做到好聚好散,最后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进行的,这也就是法律中说的诉讼离婚。既然涉及到了打离婚官司,那么必然就有一定的流程要求。具体来说,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