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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怎样来办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说到协议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毕竟现在大多数的离婚夫妻都是采取的这种方式来结束夫妻关系。而个别无法协议离婚的夫妻,才会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诉讼离婚。通常这个协议离婚要怎样来办理才好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要怎样来办理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二、要怎样办理协议离婚

(一)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等项内容;

2、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子女的监护及抚养费的承担;

4、探望权的行使;

5、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

6、其他约定。

(三)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批准。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相信离婚夫妻事先准备的充分,那么最终才能如愿以偿的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如果经过审查发现并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自然也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了。但可以考虑以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只不过在手续上面就会稍嫌麻烦,毕竟此时涉及到打离婚官司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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