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

在当今时代,您依然可以听到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其实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且后果严重的话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遭受家庭暴力以后,不知道该如何求救,甚至会选择一些不正当的手法来进行解决。对于家庭暴力其实是有可以解决的办法的,那么遭受家庭暴力如何求救呢?

一、遭受到家庭暴力如何求救?

遭遇家庭暴力,不能忍气吞声,要懂得求助。遭遇家庭暴力的求助方式主要有找社区妇女组织进行教育和劝诫、到派出所报案、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等。

1、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

2、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3、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4、如果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5、如果受到严重的伤害,并希望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惩罚,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这将是判定他对伤害程度的最有利证据;

6、如果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可以大声呼救,并打110报警电话;

7、如果受到严重的暴力威胁,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没有必要像战战兢兢的羔羊那样回到他身边,承受不可预知的危险;

8、“挨打是丑事”、“家丑不可外扬”、“认倒霉”的想法是最危险的,它们使放弃反抗和求助,须知只有自己发自内心地反抗这种暴力,外界的帮助才有可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9、为了永远摆脱这种痛苦,可以和他离婚,他殴打的证据也是诉讼离婚的有力证据;

10、可以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091条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当暴力发生时女性不要示弱。

二、实施“家庭暴力”应负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在以上资料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遭受家庭暴力如何求救的问题。在生活中如果广大妇女遭受了家庭暴力的话,可以向妇联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总而言之,无论如何都不可以选择沉默,也不能选择比较极端的方式,通过以暴制暴的形式来进行解决。我国法律当中对于家庭暴力有着明确的规定,您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重婚罪的概念以及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概念:
     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


·当事人该怎么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
      即使是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实法律中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提供了比较全面的保护,也就是对于非婚生子女父母也是需要履行抚养义务的。而在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的同时,就要对抚养权作出处理。那其中当事人该怎么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我国...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


·婚外同居有孩子算是重婚吗?
      婚外同居有孩子算是重婚吗?并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


·遇到了夫妻忠实义务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遇到了夫妻忠实义务问题应该怎么解决?遇到了夫妻忠实义务问题之后可以协商或者是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违反忠实义务,一般不单纯是情感关系,还包括在婚外存在相对隐秘的两性...


·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并非轻而易举,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要具备下列条...


·怎么申请无效婚姻 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要是男女在申请登记结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完全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如年满没有达到规定等等,那此时即使爱去虚假手段领取到了结婚证的,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是无效。而认定婚姻关系无效需要向法院或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那此时应该怎么申请无效婚姻呢?请一起在下文...


·婚后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婚后的赠与财产如何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是...


·一、打离婚官司?
      一、打离婚官司有哪些费用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


·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很多夫妻离婚后,法院对其子女进行归属判决的时候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倾向于父亲一方。所以,小孩跟随父亲的可能性要更大,那么,作为小孩的母亲就会比较关注小孩的成长情况。但实际生活中也存在着父亲没有尽到抚养小孩义务的现象,所以,针对这点,我们带您来看一看老公不抚养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