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方面?现代社会越来越提倡节能减排,那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其实室内装修达到节能标准的很少,在设计、材料、施工选择上不仅考虑质量的问题也要推动使用环保绿色的概念,节能装修可减少资源的浪费。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质量规范,落实到室内装修中。下面是规范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我国的建筑节能分为两部分:
一方面是建筑本身的节能,如建筑设计、结构和材料等;另外建筑节能还体现在建筑的装饰装修上,通过推广一次性住宅装修,逐步实现家庭装修工厂化、装配化、批量化,达到装修工程的节能、节材和环保要求。目前,对于我们每个装饰企业和单位、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来说,贯彻《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方面要求在装修中不能破坏已有建筑的节能结构与设施。目前,我国既有的400多亿平方米建筑当中,真正达到节能标准的却不到 10%,其他90%都是耗能建筑。通过贯彻实施《规范》,可以通过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节能改造,使一些不具备节能功能或者节能效率不高的的既有建筑增加节能功能,提高房屋使用中的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的消耗,通过装饰装修为建筑使用打下节能减排的基础。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我国目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指导中心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委员会提出:把国家关于建筑节能的规范贯彻到家庭装饰装修全过程中,从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打好节能减排的基础。
在装饰装修行业贯彻落实规范在要抓好3个环节,注意的4大重点: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装修工程的节能同样要注意节能设计、施工管理和材料、产品选购等3个环节。一、进行装修的节能设计。和建筑工程节能实施一样,装饰装修的节能也要注意从设计开始。注意在装饰装修设计时,就注意根据房屋本身的节能效果和业主的使用要求,进行节能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包括房屋的围护结构设计、节能节电节水材料和产品的设计等等;二、推广使用节能材料和产品。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推广使用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在建筑装饰装修时设计、安装节电节水型器具。三、施工管理环节。一方面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注意保护已有节能建筑的节能结构和设施,在装修中不破坏。另一方面,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节能施工的节能效果。另外,在施工中还要注意在装修工程中节约材料,减少浪费。
同时,按照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建筑装饰装修的节能施工中重点把握4个方面:
一、墙体、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方面:墙体、屋面和地面围护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二、门窗节能工程方面: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三、采暖节能工程方面: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四、配电与照明方面: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设备改造主要是照明节能改造,如在公用部位安装节能灯和声、光控感应灯具等。日前,我国的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工作已经开始,相信通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会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室内装饰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个装修家庭和装饰装修工程。由此可知,实现家庭装修的节能,在建筑设计、材料以及施工方面都要努力做到节能减排,发挥创造想象力,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等等。施工管理上要注意不能破坏原有的建筑材料,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要求落到实处,在墙面、门窗、采暖节能、配电照明等方面都要做到节能设计。若有更多问题可看下面的延伸阅读或可咨询。



·员工被辞退应该怎么补偿2023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企业私自复工怎么举报
      企业不按规定复工,导致员工利益受损,形成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都有哪些规定?
      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给建设单位,保证金会在施工结束验收成功后返还给施工单位。此举不仅仅是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也是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一个约束。近年来,为了减轻施工单位的压力,国家一再调整工程保证金的缴纳比例,那么先行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都有哪些规...


·不配合工作被开除要赔钱吗
      不配合工作调动为由离职可以要求赔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


·未成年人是16岁至18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是16岁至18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注意事项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注意事项市政道路工程是由政府出资,对道路进行整修或新建的一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可能会涉及到与燃气、电力等管线的冲突,所以对于 施工单位的要求也会更高。所以建设单位对于工程的质量要十分重视,以免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影响到各种设施的使用。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整理了市政...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员工吗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劳动者要知道企业能辞退哪些员工,免得无缘无故丢了饭碗。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员工吗?相信您都清楚,单位辞退职工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用人...


·不签劳动合同可获双倍赔偿的情况 ?
      不签劳动合同可获双倍赔偿的情况 ?一、不签劳动合同可获双倍赔偿的情况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是因劳动者自身的过错导致用人单位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根据《...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三、符合签订的; 四、义务兵服兵役期间。 再次,劳动者本人要看自己是否具备应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者本人所在单位是否已经或正在签订,此时,劳动者还需对照集体合同的条件进行具体...


·辞退员工补发工资计入什么科目?
      辞退员工补发工资计入什么科目?辞退人员补偿工资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