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处理交通事故一般处理都是协商解决,交警也是极力支持您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很多当事人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协商解决不了,就去打官司。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二、交通事故打官司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诉讼时间: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基本上和一般诉讼程序没有什么差别,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如当事人不方便处理,我们建议去网站委托专业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法律帮助。



·一、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做到哪些?
      一、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做到哪些? 交通参与者都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做到: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醉酒驾驶、不超速驾驶、不超载驾驶、不客货混装,各行其道,保持安全车距,非机动车驾驶员做到:各行其道,不走机动车道,不违法载人,行人做到:不乱穿马路,过马...


·租房办公房产税谁来交
      常见的租房其实都是出于居住目的的,但对于一些公司、企业而言,要是租房的话多半都是为了办公。这就会涉及到房产税交纳的问题了,那到底租房办公的房产税谁来交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租房办公房产税谁来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


·驾驶员酒后驾车逃逸怎么处罚
      驾驶员酒后驾车逃逸怎么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逃逸的情形: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


·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一、起诉欠钱不还的现金交易的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


·在我国车辆钣金属于划痕险吗?
      所有的汽车的外壳都是钣金经过加工以后形成的,车辆被刮伤的情况下其实就是车辆钣金有所损伤了,需要对车钣金重新喷漆才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但是一般情况下车钣金都是在交通事故当中被撞的变形的。有少部分网友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车辆钣金属于划痕险吗? 一、在我国车辆钣金属于划痕险吗? 划...


·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必须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才行。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如果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那么具体来说,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样才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1、县(市、区...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一、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驾驶拼装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驾驶拼装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很多人的购买机动车的时候,除了价位外,比较看重的就是车辆的安全性能。而要是在实践中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话,可以说安全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并且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也是被认定为交通违章的。那此时该如何对驾驶者做出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


·交通肇事罪是第几条,构成要件是什么
      开车的时候如果不小心撞了人,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涉嫌交通肇事罪,受到相应的处罚,这在我国法律上法条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很多人就不知道交通肇事罪是第几条,导致每每需要了解该罪相关知识的时候,都不能顺利的找到该罪的规定,下面就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交通肇事罪是第几条 《刑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