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融资是企业经营管理较为常见的经营管理活动。在建设工程项目时,可以会需要进行项目融资,若是为了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会采取适宜与当前形势的采取合适的融资方式。根据实践情况来说,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一、项目融资的特点有哪些?

(1)项目导向
主要是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第一个特点。项目融资,顾名思义,就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贷款者在项目融资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项目的贷款期间能够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贷款,贷款的数量、融资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是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由于项目导向,有些对于投资者很难借到的资金则可以利用项目来安排,有些投资者很难得到的担保条件则可以通过组织项目融资来实现。进一步,由于项目导向,项目融资的贷款期限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要和项目的经济生命周期阿里安排设计,可以做到比一般商业贷款期限长,近几年的实例表明,有的项目贷款期限可以长达20年之久。
(2)有限追索
有限追索是项目融资的第二个特点。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以抵押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贷款人对项目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区分融资是属于项目融资还是属于传统形式融资的重要标志。对于后者,贷款人为项目借款人提供的是完全追索形式的贷款,即贷款人更主要依赖的是自身的资信情况,而不是项目本身;而前者,作为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贷款人可以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例如项目的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或者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这种范围包括金额和形式的限制)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有限追索的极端是“无追索”,即融资百分之百地依赖于项目的经济强度,在融资的任何阶段,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项目之外的资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获得这样的融资结构的。
(3)风险分担
为了实现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对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分担。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应该是在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债务的风险责任,这一点构成了项目融资的第三个特点。在组织项目融资的过程中,项目借款人应该学会如何去识别和分析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自己、贷款人以及其他参与者所能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及可能性,充分利用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最后设计出对投资者具有最低追索的融资结构。一般来说,风险分担是通过出具各种保证书或做出承诺来实现的。保证书是项目融资的生命线,因为项目公司的负债率都很高,保证书可以报财务风险转移到一个或多个对项目有兴趣但又不想直接参与经营或直接提供资金的第三方。保证人主要有两大类:业主保证人和第三方保证人。当项目公司是某个公司的子公司时,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是项目建成后的业主,贷款方一般都要求母公司提供保证书。当项目公司无母公司,或母公司及发起方其他成员不想充当保证人,可以请他们以外的第三方充当保证人。可以充当保证人的主要有五类人:材料或设备供应商、销售商、项目建成后的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承包商和对项目感兴趣的政府机构。
二、公司融资的特点
公司作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也承担决策责任。虽然贷款和其他债务资金实际上是用于项目投资,但是债务方是公司而不是项目,整个公司的现金流量和资产都可用于偿还债务、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债权人对债务有完全的追索权,即使项目失败也必须由公司还贷,因而贷款的风险程度相对较低。
三、公司融资的种类
(一)根据公司所融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分为权益融资和负债融资公司的资金有两个来源,一方面是由公司所有者提供的资金,称为公司权益资金或自有资金(OwnFunds),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和内部积累等方式所融资金;另一方面是由公司债权人提供的资金,称为负债资金或借人资金(BorrowedFunds),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向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等方式所融资金。也就是说,公司所有的资金由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两部分组成。(二)根据公司所融资金的期限分为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短期资金(Short—TermFunds)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资金,它主要用以满足公司流动资产周转中对资金的需求。短期资金一般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项目,主要通过短期借款、商业信用等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Long—termFunds)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长期资金主要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长期债券、长期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和内部积累等形式来筹集。它是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地进行生产经营的前提和保证。(三)根据资金的取得方式,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Inner—SourceFinancing)是指从公司利用自身的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它主要表现为内源性的资本积累,如公司留存收益和折旧。外部融资(OutSourceFinan—cing)是指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如发行公司股票、债券、银行借款等。一般来说,公司在内部融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才会考虑外部融资。(四)根据融资活动是否通过中介金融机构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DirectFinancing)是指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或所有权关系的融资形式,它无须经过中介金融机构而实现资金的转移。间接融资(IndirectFinancing)是指资金供求双方借助中介金融机构来实现资金融通的活动。两者最大区别就在于直接融资中资金短缺方不必通过中介机构获得资金,资金供需双方之间起纽带作用的是金融市场而不是中介机构。但都是许诺在限定期限被支付投资者一定的利息的行为,故而融资单位必须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各企业在进行融资之前,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继而需要上报有关金融机关,在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融资活动。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时候,一些人成立公司之后,由于不便亲自出任法人,会委托他人充当,这种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这种行为其实是不对的,对于挂名的一方,面临多种风险。那么,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有哪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发生各种特定的变动,形成公司法人转让的情况,例如被其他更大的公司收购,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出售,与其他公司商议以转让形式合并等等,在这些转让行为中,前后责任的延续履行是公司法人转让法律问题的关键吗? 一、法人转让、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在设立的时候,需要同时确立好自己的经营范围,这需要写在营业执照上面,同时日后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时候也是要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的,当然之后也允许变更经营范围。那究竟常见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科技类 ...


·总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行吗
      总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行吗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法人吗?
      找不到现实生活当中,您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大型的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也会存在着母公司和子公司很多人对于这两个概念可能是比较困惑的,但是不论是总公司还是母公司,他都存在着法人代表那么,有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法人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法人吗?...


·公司解散程序不合法补偿如何解决
      公司解散程序不合法补偿如何解决一、公司解散程序不合法补偿问题如何解决 公司准备解散,应当提前30天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并出台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方案。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哪些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其中需要记载的事项具体分为了必须记载的事项和任意记载的事项。那么您知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到底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 我国公司法第82条对股...


·企业申报纳税流程
      按规定每个月的一号一般纳税人需要去税务机关服务厅办理防伪税控开票机的抄税工作,其中在十四个窗口的任意一个窗口都可以进行办理报税工作。不管走到哪里做什么,都是需要证明的,报税也不例外,需携带税控IC卡、增值税相关的发票以及发票明细表;抄税失败的话还要携带上个月开具的发票存根联进行补...


·一、注册公司到哪里办理营业执照?
      一、注册公司到哪里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应该要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可以称之为公司的经营单位,说明它的各要求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因为,成立公司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也是需要满足我国公司法中的规定才可以正式成立的,否则,是没办法成立公司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法和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区别?
      我们经常把企业和公司混为一体,从字面意思觉得都差不多,其实他们之前不管是从概念上,模式上还是从范围上都是不一样的。其中企业的这个概念的范围实际上要比公司包含的范围多的多,所以说单从名称上来看就会让很多人都误解企业和公司之间的区别,今天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一下企业法和公司法之间有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