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有哪些不良影响?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有哪些不良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为了缓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法律规范。家庭关系是由婚姻法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根据相关法条的规定,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的孩子,会有什么不良影响呢?
一、父母家庭暴力怎么办?
可以尝试了解父母虐待自己的动机,但绝对不要去试图同情并理解施暴的原因,比如他们小时候也遭受过虐待,他们的教育方式就是那样,他们就是内向,他们没文化,他们不会表达,他们不懂教育,他们工作上不太顺利等等。不用出于道德伦理去强迫自己原谅暴行,不用为暴行找借口。这种行为同理于一些报道,喜欢挖掘嫌疑人“背后的故事”,继而从情感上把不相干的事情扯到一堆,从而弱化、合理化其犯罪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家庭成员中弱势群体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家庭暴力的主要危害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侵犯了家庭中的弱者,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据全国妇联组织的抽样调查表明,有16%的女性经历过配偶的殴打,另有5%和2.6%的女性有过被配偶精神伤害和性虐待。重庆晨报的调查显示,38.06%的被调查者承认,在自己家庭中发生过家庭暴力;9.78%的被调查者称,家庭暴力发生的概率达到每个月5次以上,87.24%的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12.76%的家庭暴力个案发生在父母与子女或者婆媳之间。未成年子女遭家庭暴力的现象虽然是普遍存在,但却往往因受害人的处于弱势地位和惧怕心理,众多被调查者在调查时存在不敢直言等原因,许多真相未能显现而成为“隐蔽的社会问题”。
(二)家庭暴力是诱发违法犯罪的客观条件
家庭暴力引发违法犯罪的事例并不罕见。有一些妇女生活在长期的暴力阴影之下无法解脱,绝望之中选择了“以暴抗暴”的极端方式。据调查,在某省女子监狱1000多名服刑女犯中,其中100多人因为杀夫入狱,其中一部分杀夫是因不堪忍受暴力的虐待而选择铤而走险的犯罪方式。有少数未成年子女由于长期生活在暴力环境之中选择了杀死父母的极端行为,如浙江省某学校一高中生因母亲对自己学习成绩不满长期责怪打骂怨恨,手持榔头将亲生母亲杀死;贵州省一对双胞胎姐妹对家长长期打骂并多次锁在家中不满,采用投毒的方法将父母双亲杀死,父母因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长期使用暴力使未成年受害人不堪虐待将家长致死的犯罪案件举不胜举。还有部分未成年子女因对家长的暴力行为恐惧和憎恶而不敢或不愿回到家中,浪迹社会受不良感染导致违法犯罪的问题更是令人痛心,这既是家庭的悲剧,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突出社会问题的原因之一。
(三)家庭暴力是危害婚姻家庭稳定的罪魁祸首
家庭暴力危害婚姻家庭稳定,对于感情基础牢固或不牢固的婚姻都有严重的破坏作用。在许多解体的家庭中,常能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催化导致这样结果的例子:在一些不稳定的婚姻家庭中,有可能弥合感情的夫妇也会因家庭暴力使受害者与施暴者更加离心离德,促使受害者寻找另外的精神寄托而与他人产生婚外情,最终毁掉原来的婚姻家庭。由此出现第三者插足形成更多不幸的家庭,使两个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产生不良心理,出现许多“问题少年”,引发其他不良社会后果。也有的家庭由于存在暴力行为,使一些家庭成员长期处于悲观厌世的状态而难以自拔,严重的家庭受害人铤而走险最终导致“走向极端”,成为产生伤害和杀害的施暴者,有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等严重后果。
(四)家庭暴力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家庭暴力侵犯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在一定条件下引发青少年和其他家庭成员违法犯罪,诱发家庭的悲剧,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对社会整体发展进步产生不良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暴力妨害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也必然危害社会的稳定和谐。在遇到家庭暴力的问题时,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若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环境,且有实质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长期处于家庭暴力之中,会给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一定的影响,故而,在出现家庭暴力的情形时,是尅起诉离婚的。



·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件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件?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去法院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虽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但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证件材料才行的。就诉讼离婚中需要的证件材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吗?2023
      婚外情生子算是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刑?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法院怎么判刑? 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与部分的补偿。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出轨行为不构成婚姻中有的过错方,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


·离婚一方过错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一方过错财产如何分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


·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规定的?
      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规定的?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


·想起诉离婚应该怎样做才好
      不少人都在为离婚烦恼,想离婚却离婚不成功,怎么协商都不行,另外一方不同意,导致协商离婚失败,为此有的人选择了起诉离婚。这个时候您就想知道想起诉离婚应该怎样做,有了具体的步骤和方式,您就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了,有关起诉离婚的具体内容可以听我们慢慢说来。 一、想起诉离婚应该怎样做才好 ...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一,起诉变更抚养费需要什么证件 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 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 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


·离婚后能更改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无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有孩子的话,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在判决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归属于其中的一方,另一方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但是有不少的父母在抚养权判决之后会希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后能更改抚养权吗?请阅读下面由网站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


·父母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多少合适
      一、父母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多少合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