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我国的诈骗类型中,有的诈骗手段比较相近,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这两者从字面上的角度来看都是以非法的形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那么在我国的法律和定性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非法集资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区别?
?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我们可以看出这两者的主要差别是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非法集资是试图永久占有这笔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这一点区别是比较明显的,所以非法集资在判刑中也会略重一些。



·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一、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 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著作权法第16条...


·夫妻一方担保能否算作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担保能否算作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另外,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


·夫妻打算离婚债权怎么办
      夫妻打算离婚债权怎么办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


·普通债权人怎样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人们如果认为国家机关部门在执行其任务时,侵犯了其合法利益的,人们是有权想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是不是任何人任何时候处于任何情况都可以向法院对国家部门提起诉讼呢?其实是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中国公民或者是社会上其他一般组...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有哪些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有哪些一、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


·如果借钱不还怎么办
      很多人都遇到过朋友、同事、亲戚想自己借钱的情况,或者是在工作中,这些人中又有很多人在借钱后无法要回自己的财产。有人借钱只打了一个欠条,看似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当你遇到了他人向自己借钱,并且如果借钱不还怎么办?听我们给你支招。一、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此时很多人可能就不清楚要向哪个法院起诉了。要是无法确定管辖法院的话其实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那通常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


·最新婚姻法2023债务规定是什么?
      最新婚姻法债务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上涨,这就导致了出现很多离婚上的问题,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之上,除此之外还有关于债务的纠纷,在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时候债务的规定,那最新婚姻法债务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最...


·丈夫对外担保离婚算共同债务吗
      丈夫对外担保离婚算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