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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的比例是多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婚内有婚外情、家庭暴力行为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一方,会严重伤害婚姻感情,导致家庭破裂。一旦离婚,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双方必须遵守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若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家庭暴力、婚外情行为等过错,是否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我们为您收集了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分割比例相关介绍:


一、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比例

离婚案件中,有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比例上肯定会少于没有过错的一方,至于具体比例要根据具体的过错情形由法官裁量,因此过错方的财产分割比例没有具体的规定。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其他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如何认定过错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五、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中有过错的一方,可对其少分或不分割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后由法院裁定,严重情况受害人可申请赔偿。有子女的会考虑和保护子女的利益。离婚财产除确实登记的不动产外,其他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得出结果,若协商无果或对离婚财产分配过错方比例有疑问的,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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