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小三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结婚后仍旧抵制不住外界灯红酒绿的诱惑,男方在外面发生婚外情后又生下孩子的情况也并不少见,而这种情况下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其实法律上对于非婚生子与普通孩子的地位是相同的,那么《民法典》+小三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民法典》+小三生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要知道私生子是否有分财产的权力,首先要明确私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力。

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首先,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即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力的。

二、什么是非婚生子

1 、和小三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依我国法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

2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归纳出父母对下列子女有抚养义务:

(1) 未成年的(未满18周岁的)

(2) 不能独立生活的, 包括:

a、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b 、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c 、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非婚生子应由谁抚养

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三)、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四)、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民法典》+小三生的孩子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非婚生子女不受他人歧视,与普通子女都是一样的法律地位,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也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非婚生子也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


·民法中监护人依照被监护人意愿处置遗产有效吗?
      民法中有关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相关规定是比较严格的,监护人是不能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的,那么关于被监护人的遗产问题,其规定是否跟普通财产一样呢,民法中监护人依照被监护人意愿处置遗产有效吗,我们针对这一问题谈了谈自己的看法。1.有,但是是附条件的处置权。只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更处...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
      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一般是通过收养这个事实法律行为而建立收养关系,从而适用法律中规定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虽然很多人都认为养子女对养父母的遗产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我国对待养子女与亲生子女都是一样的,那究竟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能最先继承?
      第一继承人有哪些人能最先继承?法律规定了继承人的顺序,当有遗产继承事件时,首先寻找各种形式的遗嘱,遗嘱可以是录音形式、手写形式或者录像,最好多种一起订立,一式多份,防止纠纷。若有遗嘱,即使当事人将全部财产留给了无血缘关系的人,也有法律效力。没有留下遗嘱的,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以下...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
      父亲二婚死后财产怎么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就可以按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来继承自己相应部份的财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二十六条规定,...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怎么办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怎么办继承人放弃继承后是否可以反悔,分两种情况考虑。1、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的,因为遗产还未分割,遗产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应允许其反悔。在诉讼中,则由法院根据其理由来决定是否允许其反悔。2、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
      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哪些特殊规定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②继兄弟姐妹之间...


·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多尽赡养义务能多分遗产吗?
      众所周知,作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赡养并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还有人问过我们,赡养人的义务到底有哪些了,如果多尽赡养义务能否多分遗产?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解答。 一、赡养人的义务有哪些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至第15条有全面规定,赡养人的具体义...


·一、其中一方继承所得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其中一方继承所得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继承所得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一方的遗产,应算在夫妻共同财产内,这方无权将其转让给他人;《婚姻法》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在遗嘱中有明确的规定属于共同财产的按照...


·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案件规定是什么?
      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案件规定是什么?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案件规定是死亡赔偿金属一次性抚恤金是不能够做遗产发生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


·对部分遗产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对部分遗产放弃继承权可以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