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有律师介入吗?其实是否有律师介入,还是看当事人是否选择聘请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因此决定权在当事人手上。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很多人都知道,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很充分理由(比如存在严重的婚内暴力、对方重婚等),法院一般不会准许离婚,所以有人就认为反正请律师也离不掉,为了省钱干脆就不请了,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一、第一次起诉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基础。没有相当充分的证据,起诉两次才能判决离婚在法律上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但实际上这是很多法院通常采用的做法,主要是考虑给双方一段时间的缓冲期,避免冲动离婚。虽然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必能得到法官支持,但也应当慎重对待,尤其是在提供证据方面和庭审发言上。在起诉前应搜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比如夫妻共同财产有那些,对方收入情况,孩子自己抚养有那些有利证据等,这些证据在开庭时都会经过法庭质证并记录在庭审笔录里,因为对方不想离婚,通常相对会比较诚实,对于一些事实并不会否认,这样在第二次起诉时通过调阅第一次庭审笔录就会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果第一次起诉不能很好的提供证据,仅仅想走个过场,那么对方也不是傻瓜,他会考虑离婚在所难免,就会在二次起诉前转移财产,并在第二次开庭时百般抵赖,自己本该得到的权益反而会丧失。笔者就经常遇到类似事情,当事人第二次起诉前来找我代理,但对方在此之前前已经将能转移的全部转移,比如存款转移到亲友名下,汽车也过户到别人手里,甚至还有的突击刷卡消费,出国旅游,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非常重要,如果第一次做得比较好,那么第二次基本就不需要再费什么精力,只需把第一次的判决书和庭审笔录作为证据提交就可以了。二、律师代理案件可以帮助当事人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律师的专长就是打官司,对于案件的办理程序了如指掌。律师代理原告起诉离婚后,法官一般多会和律师联系,因为和律师沟通起来较为容易。如果不请律师,当事人要不停的跑法院,比如去法院拿传票了,对方拒不到法院要配合法官送达传票、对方要求延期开庭了等等,你会感觉委屈或者不胜其烦,而且法官要求你今天来,你不管手头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都要放下,有时法官通知的书面信件会直接寄送你的单位,又让你感觉难堪。如果聘请律师后,这些事情都是由律师来处理的,你一般只需开庭时在场就行了,期间有重要的事情律师会直接和你沟通,会减少你很多的麻烦,起码让你可以不必天天忧心忡忡的,因为你知道有一个专业人士在帮你“战斗”。三、离婚案件处理得当,第一次说不定就可以搞定几百个离婚案件的办理经验,专业律师几乎就是个婚姻心理专家,对双方心理的把握可谓洞若观火,任对方玩什么样的花样,都难以逃过律师的火眼金睛。本律师统计了办结完的几百个离婚案件,发现第一次就能顺利离婚的占到七成以上(尤其是女方起诉男方)。私下的协商和到法院起诉后的调解,双方在心理上的变化会非常大,当对方认为婚姻还有希望,离婚可能是你的一时冲动(之前一吵架也无数次的提离婚,这次也是一样),他多数还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但一旦起诉到法院,对方会感觉你这次是铁了心要离婚了,他会认真考虑,重新审视,尤其是自尊心较强的男人,是招架不住女方决然的离婚决心的。所以,一方离婚态度足够坚决,只要方法得当,不把对方逼入死角,再通过律师和法官的调解,稍有点理智的人都会知难而退。法律并没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就必须要聘请离婚律师代理,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定。当然,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帮助自己,这样才能在第一次离婚中就顺利的结束夫妻关系,也能较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怎样的?离婚财产转移隐匿的认定是看一下具体的行为状况是否符合符合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法定情形,比如说对于双方已经拥有的存款来进行转移,还有就是私自的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而售卖相关的房屋,这个房屋必须是夫妻共同所拥有的。(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


·婚姻诈骗罪判刑的是多久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骗金额、返还犯罪所得、立功等。所以单单根据你说的诈骗3万,不能肯定回答具体刑期...


·一、离婚后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拿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


·离婚时财产应如何保护
      离婚时财产应如何保护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另外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夫妻一方是不会按时支付抚养费的,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什么?
      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什么 一、婚内财产协议中三种限制效力的约定是什么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


·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一、认定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情况 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 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 3、三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四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办...


·一、离婚男方需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男方需多少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一,现今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有用吗
      一,现今婚前财产婚后加名离婚有用吗 1、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离婚有哪几种途径2023
      离婚有哪几种途径两种离婚的途径:(一).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二). 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


·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日常生活中,一些狠心的父母将子女遗弃的事情时有发生,可能很多人认为遗弃子女是家庭内部问题,父母最多收到道德的谴责。其实这是不对的,即便父母遗弃的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情节严重的话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那么,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