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被告不出庭会怎么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此时作为不想离婚的一方,认为只要自己不出庭,那就不能对案件作出判决,自己就可以不离婚。从法律规定来看的话,要是诉讼离婚被告不出庭会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被告不出庭会怎么处理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二、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那么离婚不到庭法院会怎么判呢?是否准予离婚呢?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有没有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或者和好。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节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诀法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精致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巨额已满2年,却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伏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于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活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却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于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楼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13)收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收对方亲属虐待,或对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岛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此时并不会就不能对案件作出判决,按照规定只要符合条件,那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判决,这同样也是可以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是已经破裂了才行。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


·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吗?
      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吗?1、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公民有对自已财产处分的权利,处分财产时也无需第三人同意。只要赠予是财产所有者自己的意思表示,那么在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时起,赠与关系就建立了。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
      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带来的情感伤害。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最佳的选择。2、积极寻求专家建议。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寻...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 1、首部 (1)标题。 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 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


·受害人应该怎么样取证重婚的证据
      受害人应该怎么样取证重婚的证据?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


·婚前协议书可以规定离婚的情形吗?
      婚前协议书可以规定离婚的情形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书不可以规定离婚的条件以及子女抚养的归属等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具有人身专属性,只能由法律专门给予规定。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婚前协议书是否可以规定离婚和子女抚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能约定离婚条件 婚前...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同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针对不同情况的夫妻,在有离婚打算的时候,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当然,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那究竟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呢?下文中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


·离婚协议书复婚后再离婚还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复婚后再离婚还生效吗?离婚协议在复婚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或者因其他原因而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往往会选择办理离婚,那么有孩子的家庭则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可是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一直拖欠抚养费不给,可以申请利息吗?离婚拖欠抚养费有利息吗? 请求对方支付拖欠抚养费的利息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因此请...


·一、离婚处置婚前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离婚处置婚前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离婚处置婚前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可以自由协商约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通常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那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