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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的话,一旦生效就涉及到了执行的问题。那究竟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呢?此时还需要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问题。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的行为准则。考验期内?有犯新罪、发现?罪、或Υ反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对原审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假释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
二、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有期徒刑开始计算。对于虽已作出有期徒刑判决,但犯罪分子尚未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的,还不能算判决执行之日,不能开始计算刑期。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刑期一日。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在执行上面除了要知道具体的执行地点、机关以及期限外,还要知道在执行过程中可能获得的减刑、假释机会。而对于有期徒刑的刑期,一般情况下是6个月到15年有期徒刑。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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