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公司融资资金一般多少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国公司融资资金一般多少
现如今,我国对于公司成立的资金要求越来越少,所以说,大学生以及其他人员的创业,也变得成本越来越低,越来越容易了。如今,资本已经不是我们创业的阻碍了,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可以通过融资来获得资本,促进公司的发展。在生活中,我国公司融资资金一般多少呢?一起来看下文吧。

一、公司融资

1、含义:公司融资是指以公司为主体融通资金,使公司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2、申请方式和办理流程

申请方式:

(1)、投融资行为的介入程度:直接投资,间接投资。

(2)、投融资申请投入领域:生产性投融资申请,非生产性投融资申请。

(3)、投融资申请方式:对内投融资申请,对外投融资申请。

(4)、投融资办理内容:固定资产投融资申请,无形资产投融资办理,流动资产投融资申请,房地产投融资申请,保险投融资办理,信托投融资办理等。

办理流程:

(1)、投融资办理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

(2)、审批机关在接到投融资办理申请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审批机关进行投融资申请审核。

(4)、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投融资办理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投融资办理完成。

二、我国公司融资资金一般多少

1、企业自身的资金能否支持日常运转,或者说能维持公司多久的运作?如果说,自身公司就有一定的资金,或者通过业务的开展,完全能够通过自身资金的积淀来抵消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消耗。那么,可以不考虑引进投资,或者暂时不考虑引进外部资金。

2、项目是否具有发展前景?是否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即钱能是项目更上一层楼,让项目立竿见影?如果项目确实是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项目,目前只有资金这一瓶颈,那么可以考虑引进跟项目发展所需量的部分资金。因为前期如果引进跟项目发展所需等量的资金的话,由于风险比较高,投资人肯定会所要较多的股份,团队股份肯定会被稀释不少,因此这个时候不急于引进较多的资金,在做出眉目后,让投资人内心坦然后进一步引进项目剩余所需资金,这时出售的股份与上一次出售的股份加总后肯定要比之前完全引进项目所需资金时出售的股份要少,说不定可以在同等股份下引进项目发展超额的资金。

3、公司的长期估值如何?众所周知,天使投资、VC、PE它们都是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估值来计算投入资金量的。因此,在引进资金前,就要参考同行对公司自身做一个估值。然后,一般来说,在引进天使投资时,所售的股份最好不要超过20%,以15%为宜,第一轮VC融资时,所售股份也不要超过30%。这样可以保证团队股份占较大份额,保证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当然,如果你觉得IPO后公司市值较高,且急需资金推动发展、上市,那么可以考虑出售较多的股份。
其实,公司在融资的过程中,融资资金的多少一定要与自己的公司本身有关。要想确定自己需要的融资资金,可以根据公司的项目发展前景,公司估值,公司拥有资金的大小等等来进行综合的判断。在这个过程中,也是需要公司管理人员的经验要求的。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应当是基于下列理由之一: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


·众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影响是什么
      但融资的时候,虽然会涉及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更多的是来自于当事人对我国金融行业的了解程度,只要不触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底线,企业人士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融资方式,比如比较热门的股权众筹。我们在以下文章当中要探讨的一个问题就是,众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影响是什么? 众筹中...


·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允许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毕竟这涉及到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因此需要谨慎处理,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允许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经济性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
      您都知道成立一个公司,是非常复杂的,它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并且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设立。同时公司当中必须要有公司法人来代表公司对外从事一些事项。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法人要交社保吗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


·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一、审查要点 (一)对出租主体的审查 对出租主体的审查,除审核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外,还应审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标的物,可以查验对方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房地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其他有效证...


·公司股东变更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公司股东变更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1、及时有效地督促公司履行变更的义务 在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方面,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转移股权,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鉴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股权,其与一般的民事买卖合同还是有明显差别的。有转让方的交付义务仅能表现为向公司...


·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开发公司法人挪用资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您要担任某一个公司的公司法人的话,一定要对公司法人的相关职责有所了解。其实既然身为公司的公司法人,就不能知法犯法。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会存在公司法人挪用公司的资金,其实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开发公司法人...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
      分公司合同应诉的主体是总公司吗?应诉的一般是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形式上,分公司是本公司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质上,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应当适用《民法典》中关于代理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在...


·办保安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包括哪些?
      办保安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包括哪些?一是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有符合条件的保安员、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二是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还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划和布局,有...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公司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公司的正常运营的。所以我国关于公司法的每一次调整,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前不久,我国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若...


·在之前公司打架开除后能入职吗?
      离开一个工作岗位的原因有很多种,在工作中同事之间发生争议和矛盾是常有的,也有因此而发生打架事件,打架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其他工作也容易受到影响,因此也有可能会被开除,如果是因为之前打架开除后能入职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打架被开除后能再入职吗 如果员工因打架被公司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