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骨折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工作中,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发生工伤的伤及部位也各有不同,无论受了怎样的工伤,经过工伤鉴定的都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包括常见的骨折也是如此,发生骨折工伤的想要做伤残等级鉴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到制定部门做骨折工伤鉴定,然后根据骨折工伤鉴定的结果获得相应的赔偿。




一、骨折工伤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骨折工伤鉴定时间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骨折工伤可享受的待遇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这些手续都做完后,才能享受以下的工伤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和待遇不能受到任何影响,由用人单位发放。

2、根据你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以你伤前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做基数,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这个由参保的社保局工伤基金支付

3、后续的工伤部位产生的治疗费用,由社保局工伤基金支付。

将骨折工伤鉴定申请书和骨折医疗期间的相关资料提交到指定部门,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做骨折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出具骨折工伤鉴定认定书,凭借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以及伤残津贴等等,这些费用是单位和当地社保局来支付的。


·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误工费规定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


·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
      女职工在生产完之后就会进入哺乳期,而这段期间女职工是很辛苦的,工作、子女需要两者兼顾,就无法全心全意的扑倒工作上面。因此,有的单位就想将其辞退,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通信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如果通信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会影响到人们之间信息的传递,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确保通信工程质量是建设方和施工方共同的责任,我国在这方面也出台了具体指导办法。那么通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


·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
      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 一、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


·临时工工资表模板的大概模式是什么
      近几年来,由于临时工和用人单位引发的一些劳动纠纷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生活当中令您广泛热议的一个问题。临时工不应该成为事业单位人员违规操作的一个代罪羔羊,其实只要招聘了临时工,那么就应该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临时工工资表模板的大概模式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高楼大厦在主体工程动工之前,会进行打桩,为主体工程建立基底。桩基工程是非常重要的,一旦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到大厦后期施工,严重者导致大厦主体倒塌,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建设方务必加强对桩基工程的质量监督。那么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这...


·单位开除或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开除或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一、单位开除或辞退员工的条件是什么? 1、事业单位辞退员工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 2、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


·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一、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一、因打架牙齿被转算不算工伤? 打架受伤的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即我们所称的“举证责任”正置,也就是“谁主张,谁...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行业之中自然少不了工程造价这个项目,在房地产行业发达的今天,建筑工程造假行业也拥有不少的从业人群。而为了方便管理,各地政府也制定了严格的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那么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规定有哪些?存在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


·员工主动解除合同的时间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主动解除合同的时间要求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