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是指获得鉴定资格的机构或个人运用专业知识对有争议的工程进行包括质量、安全、材料的使用以及专业问题等方面进行判定。不仅为工程质量纠纷的案件提供参考和证据,而且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般工程质量鉴定是要出具委托书的。那么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

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

编号:

委托方:

受托方:

兹有我单位 建筑工程现存在 _ ____ ___问题,特委托进行鉴定。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见委托鉴定项目清单

2、工程地址:见委托鉴定项目清单

3、建造年份:见委托鉴定项目清单

4、设计单位:见委托鉴定项目清单

5、施工单位:见委托鉴定项目清单

6、建筑面积、层数:见委托鉴定项目清单

7、结构类型:

二、委托鉴定的目的、内容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三、 委托鉴定要求

1、乙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进行鉴定,鉴定报告合法有效。

2、鉴定费用:按 元/平方米(按评估发证面积)进行结算。

四、委托方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或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要求均为A4纸张,并承诺提供的资料全部属实,可作为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鉴定的原始依据。(委托方实际提供的资料或材料见详细清单)

1、原始资料:包括

①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②设计计算书(含设计变更文件);

③施工图纸(含施工变更单);

④工程竣工图;

⑤定点观测记录;

⑥工程质检及验收文件;

⑦事故处理记录;

⑧维修记录;

⑨历次加固改造记录;

⑩历次鉴定情况记录。

2、目前质量安全等问题的现状描述材料(可另附页/图纸等说明):

①建设工程裂缝情况;

②建设工程腐蚀、锈蚀、老化、风化等情况;

③建设工程变形(下沉、倾斜)等情况;

④建设工程渗漏、积水等情况;

3、建设工程历史情况说明(可另附页/图纸等说明):

①原始施工情况;

②历次修缮、改造、用途改变、使用条件改变;

③受灾情况;

④装修情况;

⑤可能影响该建设工程的周边情况。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方联系人/电话:

委托方签章:

关于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是什么的问题我们的整理就这么多了。工程质量的鉴定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同时也可以监督工程承包的企业,防止其偷工减料,牟取暴利,弃人名群众于不顾。另外工程质量鉴定委托书在编写时一定对工程的情况详细介绍,因为一个工程的质量鉴定是很复杂,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工作和麻烦。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实践中,不仅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时候员工也有可能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来讲,要是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除了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建筑工程以外,有一些工程是比较充满高科技要求的。其中水利水电工程就是国家的重点发展项目,因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都离不开水利水电工程,现在的水利水电工程在修建完毕以后,对使用寿命和实用性、科学性等各方面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


·劳动者刑事拘留工作能保住吗
      劳动者刑事拘留工作能保住吗用人单位可以开除这类劳动者,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经涉嫌犯罪,成为犯罪嫌疑人,一般来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除公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刑拘期限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


·公司注销工商需要股东签字吗
      公司注销工商需要股东签字吗 一、公司注销工商需要股东签字吗 需要签字。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


·建筑工程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工程合同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应当包括工程质量等级,检查,以及隐蔽工程,中间验收等相关规定,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级的优良,或公司自己规定的标准,对于质量不合格部分,应当按照要求实施返工,损失应当由施工单位负担。 施工合同质量标准只能填写合格。根据《建筑工...


·过年了,欠工人的钱再不支付,当心要坐牢
      过年了,欠工人的钱再不支付,当心要坐牢 一到过年的时候,总是会出现一些“老板拖欠工资”的新闻报道。这不广东省刚刚抓捕了欠薪逃匿另起炉灶的私企老板,而此时就不会再像您认为的那样,只要把拖欠工人的工资补发了就行。毕竟该私企老板的行为已经十分恶劣了,此时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


·一、劳动合同满4年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满4年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1.公司不续签合同完全合法,这是公司的合法权力和自由。只有在公司愿意续签的前提下,才可以依法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公司现在不愿续签,那么也就不存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按照正常手续,应当在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2.公司不续签不一...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不违反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


·工伤认定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事故发生后,对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的不同理解,可能关系到意外事件能否被评价为工伤事故,所以需要在法律规范中加以明确,只有明确事故性质才能合法合理的申请救济,那么我们就需要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比如工伤认定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是由本网编者为您整理的材料。 按《工伤保险条例...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一、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 工程款支付证书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 ? ? ? ? ? ? ? ? ? ? ? ? ? ? ? ? ? 编号: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 根据施工...


·中断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中断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一、中断劳动关系的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规定,包括以下6种情形: 1、劳动者单方解除(辞职)。 2、劳动者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 3、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单方解除。 4、单位裁员。 5、单位违法解除。 6、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