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当前国家大力兴修水利工程,虽说水利工程的建造要求相对较高成本要求比较高,但是修好水利工程能够公民以及附近居民带来非常大的便利,所以水利工程一直非常受到您的欢迎,不过水利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导致的问题也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对水利工程导致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我们需要有所了解,那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原因有哪些呢?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因素有哪些

1、现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混乱

现场技术工人的技术素养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而有些施工企业往往不太重视现场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2、工程前期准备不充分

一是场地布置不合理,没有做好“三通一平”工作。三通一平是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过程中“三通一平”工作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等都有很大影响,进而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3、对内业资料整理工作缺乏重视

内业资料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评估和计量支付的依据,其内容全面记录并真实反映工作的施工及管理过程,是工程可追诉性的重要保证依据一个项目的管理。

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忽视文明施工要求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多为露天作业,不安全因素较多,有些工作危险性较大,是事故多发性行业。

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

现今常见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的因素主要体现在: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的机械设备、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以及气候等方面上。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于施工质量的影响非常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施工的管理人员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操作人员间接或直接地影响水利工程的质量。

建设素质高的施工人员对于建设高质量的水利工程起着首要作用,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建设队伍素质,是施工企业永久抓紧的课题。施工材料是水利工程质量好坏的基础。有了质量比较好的施工材料,操作人员才能建设出高质量的水利工程,所以要严格保证材料的质量。施工机械设备直接影响施工的质量,所以对于施工机械设备要合理使用, 严格按时维护设备,做到防微杜渐。施工方法包括施工建设方案和施工工艺。

有些水利工程的建设常因施工方案考虑不全或施工的工艺落后,造成施工的进度迟缓、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后期需要追加投资等问题。制定施工方案时,要全面结合施工技术、施工监管、资金等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环境因素也不可小觑,施工环境复杂多变。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要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水利工程建设得当的话能够一劳永逸,让附近的居民都能够深受其利,还能够有效的调节水利资源,控制水源,但是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工程的质量问题,否则工程有安全隐患的话可能带来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特别是水利工程。




·个人工伤申请流程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满16岁算童工吗,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关键在于年龄,而法律上面对带未成年工与童工的态度也是不一样的。其中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但却可以使用未成年工。那实践中,满16岁算童工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满16岁算童工吗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员工大会讨论或者通告员工的,员工应当遵守。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经单位警告...


·岗位调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岗位调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


·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 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从内容看,该条规定只是确认了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么有明确...


·员工没有合同算不算工伤?
      员工没有合同算不算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属于工伤的,工伤的认定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直接的关系,且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工伤认定职工可在工伤发生一年内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
      员工复工后感染算工伤吗?员工复工后感染不算工伤,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人社部函〔2020〕11号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


·对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申请仲裁?
      对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申请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并不是绝对失去法律效力。二、法律依据依据最...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


·工程合同无效需要诉至法院解除吗?
      工程合同无效需要诉至法院解除吗? 一、工程合同无效需要诉至法院解除吗 因解除无效工程合同产生争议的,如果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无效合同,如果能协商处理的,可以自行解除。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


·一、辞职后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社保?
      一、辞职后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社保?1、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