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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交通事故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社会现象之一。而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肯定就是需要对事故做出处理的。那具体该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但这对当事人自身利益影响是比较大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对逃逸事故,如果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的,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要求认定的,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需要注意保护自己。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应采取理性措施,收集、保存好证据,妥善解决纠纷。首先,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报警,以便交警勘验现场,认定事故责任。其次,机动车驾驶员应立即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报险,以便保险公司确认损失。第三,事故双方当事人应互相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避免一旦起诉时出现被告方送达难、执行难等问题。
(三)在赔偿补偿方面,事故双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自行扩大或虚报损失。受害方主张的医疗费与交通事故应当存在因果关系,具有合理性;主张的误工费和护理费应与医院的休假和护理建议及本人伤情相吻合。肇事方举证车辆减值等损失时,应确保对方知情并参与申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四)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交通事故是生活中主要的社会现象,如何处理也是您需要关注的问题。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其他问题,如交通事故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理赔等,由于篇幅限制本文不作深刻地剖析。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有关交通事故的问题时,不妨向律师咨询,相信专业的律师能为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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