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的效力比欠条大吗在多数人的观念里,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都是在借款时写的能说明借款情况的简单的一纸协议。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比如:它们在法律上效力是不同的。那在法律上,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借条的效力大于欠条吗借条和欠条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二者不存在效力大小的问题,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单从欠条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当事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产生了欠条。正因为欠条成因的多样性、不特定性和复杂性,才易于引起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辩驳而使得当事人双方纠缠不清,才使得欠条看起来不能够产生“一锤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这个原因。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1、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2、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在此,您还要注意的是,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由此可见,在借款活动中,您最好是适用借条。如果您不知道借条要怎么写,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债权转让合同范本
      债权转让合同范本全文 如果要签署协议肯定就避免不了有甲方和乙方,债权转让合同范本就应该有,债权出让方、债权受让方、债务人和债务承担人。这份协议是转让债权为目的的,友好协商,达成约定。网的我们为您提供相应的示范文本供您参考。 债权转让协议文本 甲方(债权出让方): 乙方(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在当代社会,人际交往是非常重要的,人们在生活当中必须要处理好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其中,在生活中最常见的可能就是借钱的问题了,借给他人钱财。其实并没有什么,但是很多人都会长时间不归还欠款,这个时候您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欠钱不还要怎么办? ...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的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犯罪嫌疑人偷税漏税会罚款吗?
      犯罪嫌疑人偷税漏税会罚款吗?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什么是连带债务人的概念?
      什么是连带债务人的概念? 连带债务人通俗的说,就是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每个人都需要对一份债务承担偿还的责任,占取其中相应的份额。这样的一种关系称之为连带责任关系,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或者其中一部分。下面我们就带您看一看更具体的什么是连带债务人的概念吧! ...


·一、中国邮政银行利率项目央行基准年利率(%)1、短期贷款:一
      一、中国邮政银行利率项目央行基准年利率(%)1、短期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年利率:4.350%。2、中长期贷款: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年利率:4.750%。五年以上,年利率:4.900%。3、个人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含五年),年利率2.750%。五年以上,年利率3.250%...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 表现形式有哪些
      什么叫贷款诈骗罪 表现形式有哪些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人为了获取贷款进行贷款诈骗,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那么,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叫贷款诈骗罪呢?请一起通过...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几种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几种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本文上述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什么?半路夫妻存款继承权规定是对于存款当中属于个人的部分的话,配偶是有权利进行继承的,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


·对于一般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一般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一般欠钱不还,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危害?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消费水平也随着上升,故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借贷的方式获取短期资金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且由于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的门槛较高,过程较为繁琐,故而不少公民会选择向某团体借高利贷,对于借高利贷没有钱还的情形,借高利贷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