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者集体的手里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有资格进行楼盘的建设,简单的说就是获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后续的建楼,卖楼等等。如果房地产开放商建造的是商品房的话那么土地使用权是70年,但是盖楼需要时间,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五年就是用在了盖楼上。

一、楼房土地使用权5年,实际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

购房者在购买楼房土地使用权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四年前开始算的,你购买了这套房屋,在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4年。当然,楼房的实际使用年限不太可能完全达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一个房地产项目整个开发流程下来,即使一切顺利也往往需要两三年时间,可以说,实际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都可视之为正常情况。但造成年限"缩水"的原因很多,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有些原因是客观因素造成的,有的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开发商闲置土地不及时开发。针对此类土地,杭州市今年已经采取了措施,对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房地产项目用地,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非占用耕地的长期闲置的房地产项目用地,也要依法进行处理。

另外,提醒购房者应该注意的是,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开发商必须将竣工时间、交付时间、入住时间等重要的进度安排明确告知购房者。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延期交付赔偿金额,如遭遇延期交付,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

二、土地证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资料;

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受让方土地登记申请;

3、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批复资料1套: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l份;

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该宗地的出让批复;

③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文件;

④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2份并公证;

5、转让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6、转让方工程建设投资情况说明、计委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以及项目建设记录手册的复印件;

7、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8、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抵押双方共同填写的《国有土地抵押申请审批表》;

3、双方填写土地抵押合同一式三份;

4、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5、经公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贷款合同各1份;

6、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原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各1份;

7、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抵押土地宗地图3份(抵押权人对抵押面积范围盖章认可);

9、该宗地无被查封、抵押、担保、债务等权利限制以及其他土地权属纠纷的保证书。
因为土地使用权的时间是从取得土地所有权开始计算的,土地使用权在开放商这里被开发再到出售,再到被购买,是很难达到土地最高的使用年限的,也提醒广大的消费者虽然实际的土地使用权比法定的土地使用权少,也是正常情况。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各个地区的城市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政府因为城市建设要进行拆迁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每个地区可能标准不一样,那么天津市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


·民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是指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 由于当事人有原告与被告之分,所以要确定管辖法院,还必须明确以哪一方的当事人所在地为标准。对此,一般地域管辖的通行做法是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一、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的一份钱退回,再支付违约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第二步:入户权...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说到划拨土地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具体什么是划拨土地,其实很简单,在我国除了出让土地就是划拨土地了,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出让土地就属于划拨的土地,当然划拨土地的获得、管理等也同样需要以法律为根据,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


·山东潍坊市2023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潍坊市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山东潍坊市最新征地补偿是菜地是每亩4.5万元,征收旱地的话是每亩1.8万元。而且,本身政府征收土地几乎大多数都是属于公益用地,因为修建起来的这些建筑都是服务于民众的,所以并非公益用地就可以无偿征收民众的土地了。但全国公益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会是一样...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一、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一、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


·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吗?
      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吗?   一、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征地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吗?   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23山西是多少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山西是多少2018山西高铁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征地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