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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婚姻中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的消失或者是有难以化解的矛盾,此时都会去选择离婚。但是有时候因为婚姻对象的特殊性,就比如说是配偶是外国人,那么此时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关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是什么?如何办理涉外离婚诉讼?

(一)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二)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法院调解

4、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二、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有哪些呢?

(一)在我国,人民法院通常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以下几种,具体来看一下介绍:

1、我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2、内地居民同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3、双方均为留学生或出国人员,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4、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现已在国内定居,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5、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这其中包括:

(1)双方均是外国人,在国外结婚,但一方在国内有固定居所需要在中国办理离婚的;

(2)双方均是中国人,在国内结婚后,双方或是一方到国外工作或学习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的。

(3)也就是说,上面所列人员均可以进行涉外离婚起诉,这些人也具备涉外离婚起诉的条件,在涉外诉讼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

三、涉外离婚起诉流程中,如何委托律师?

1、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

3、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4、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5、如果都在国内,能协议离婚的就协议离婚,但是,对于某些国家对协议离婚的承认和执行存在苦难,在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还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这样比较直接,而且比较保险、可靠。

一般来说在涉外婚姻的诉讼中,其审理流程都是与国内夫妻离婚时的处理流程差不多,首先在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中要先在所管辖区的法院先递交离婚起诉书,然后收集一下离婚时需要的证据和材料,将其全部交给法院,之后如果想要委托律师还要将委托的事项说明,这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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