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用人单位招聘入职后,我们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合同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协议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后续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一定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但如果签订没多久就想要离职的话,如果出现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

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
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对于我们来说劳动协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入职用人单位之后,如果对方没有要求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我们自身也应该提出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要求,关于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的问题,法律条款中对这种现象明确有说明的,不过我们需要在入职31天后才能离职。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一、员工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由谁出? 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的兴衰,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好坏。只要保证国有企业一直处于稳定状态,通过企业改制的方式来来保证企业的活力。而在国与企业改制中会涉及到职工内退的问题,影响到职工的权益,那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


·一、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
      一、企业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不需要,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


·一、劳动法请假扣工资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劳动法请假扣工资标准是否有规定?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


·临时用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临时用工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


·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怀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
      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对于各项商品的质量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就拿最近一段时间比较热门的建设工程来说,工程的质量在完成后是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测的。那么,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深圳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范本是...


·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律师的工作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律师的工作有哪些? 1、审查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手续,必要时,提出异议 2、法庭调查开始后,刑事律师律师可代为宣读诉状或答辩状,阐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3、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或法庭调查重点后,刑事律师可提出异议和补充意见。 4、在法...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有什么后果《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职工失业后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后员工各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如果不打断由于自己的愿望,只要参加了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履行付款义务按照规定为一年,用人单位应当持有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应当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主动申请就业。在享受再就业服务的同时,可以申请失业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