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要怎么办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最害怕出现的可能就是开发商不守信用了吧,此时可能出现逾期交房、一房二卖等等情况,而这些都是可能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的。而在这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的情况下,很多购房者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产开发商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屋主有权退房。
1、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再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因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予退房。
二、房地产开发商构成欺诈,屋主有权请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因此,房地产开发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售房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即构成欺诈,屋主因此受损,其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第一种方法得到您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签土地。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签?续签金额怎么计算?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现实中很大可能会出现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的情况,而此时具体不守信用的情形不同,也就导致实际的处理是不一样的。但一般不受信用的话都是构成了违约的,作为购房者此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自己的损失作出赔偿。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
      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归谁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


·房屋转租合同范本
      租房时通常租金都需要半年或者一年一付,很可能出现租期还没结束,但是住客由于某种原因无法继续居住的情况,那么此时,租客可以选择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也就需要再和新的租客重新签订合同,也就是房屋转租合同,至于具体要如何约定,在这里,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房屋转租合同范本,以供参考。 房屋...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吗?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吗?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是不能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规定标准5倍之内(含5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离婚怎么办?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夫妻共...


·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房产公证的作用有哪些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在对房产进行处分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办理一个公证,而进行房产公证其实在一些情况下并不是必须的,但办理一个公证也是有一定好处、作用的。那究竟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


·房客违约申请断水断电合法吗?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作为租客还是房东,我们都会遇到因水电纠纷而产生的断水断电行为,那么因房客违约申请断水断电,房东的行为合法吗?在出租房行为中,我们又应该怎样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下面将为你详细讲解。房客违约申请断水断电合法吗?出租人采取断水、断电行为是否合法,应区分不同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