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定罪量刑需要什么证据?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信用卡诈骗罪作为一种特殊的诈骗犯罪,主要是指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获利的犯罪行为。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不是犯罪对象,犯罪对象仍然是财物。依据刑法的规定,任何犯罪都需要证据进行证实才可以定罪量刑。那么,2017年信用卡诈骗定罪量刑需要什么证据?


(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行为的动机、目的及预谋情况;

3、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

4、所使用信用卡的类型、来源;

5、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的知情人、经办人;

6、诈骗数额、牟利、营利、挥霍情况;

7、是否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查处、处罚等;

8、共同犯罪的,问清犯罪嫌疑人之间关于犯意提起、分工、具体实施等情况。

(二)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的基本情况;

2、被害人陈述案发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结果;

3、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情况;

4、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信用卡类型、作案方法。

(三)证人证言

1、银行工作人、知情人员的证言;

2、作废信用卡、被冒用信用卡的原卡持有人证言。

(四)物证、书证

1、作案使用的伪造、作废、冒用、恶意透支信用卡原物及照片;

2、银行被骗款项账单、记账凭证、被恶意透支的款项账单;

3、作废、冒用、恶意透支信用卡办理信用卡影印件;

4、嫌疑人诈骗所得赃款和利用赃款所购买的物品实物及照片。

(五)鉴定结论

司法审计报告、文检鉴定等。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七)辩认笔录

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八)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图等。

(九)其他证据材料

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材料,包括:户籍信息、身份证、工作证、与原籍联系的电话记录。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刑事犯罪需要证据进行证明,信用卡诈骗罪基本上涉及到的证据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能够证明犯罪份子信用卡诈骗事实的证据都可以进行采纳。但是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是否合法,是否与案件有关,是否具备客观性。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


·亲告罪自诉案件的原告是谁?
      亲告罪自诉案件的原告是谁?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亲告罪一般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


·刑事案件公安可以管辖权转移吗
      一、刑事案件公安可以管辖权转移吗? 可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的明确规定: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


·虚假诉讼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假诉讼的犯罪构成要件(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


·判处缓刑期间能外出吗?
      现阶段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越来越完善,对于缓刑方面的规定也越来越健全。但是很多人还是对缓刑方面的法律问题抱有疑问,不知道判处缓刑的阶段是否可以外出,去别的地方工作生活。那么判处缓刑期间能外出吗?下面我将就判处缓刑期间能外出吗的问题进行解释。 判处缓刑期间能外出吗? 一、缓刑期间...


·打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打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一、打人属于故意伤害罪吗? 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 1、在刑侦过程中,公安干警和犯罪分子搏斗属于正常执法,不属于违法行为,更不属于犯罪行为。 2、现在说我们普通百姓,在自己被犯...


·根据中国刑法行贿罪怎么量刑?
      一、根据中国刑法行贿罪怎么量刑?根据中国《刑法》行贿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什么意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指,法院判决一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刑罚,在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一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


·法律上共同犯罪如何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行为至少有两个人,否则也不能称之为共同犯罪了,而此时对共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的,需要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那到底共同犯罪如何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就行判决,主要是从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无罪过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罪过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满16周岁的人未达到刑法上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的意识和意志比较弱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2)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与不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