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在当今这个时代,孩子是一个家庭最为重视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有孩子的夫妻离婚会给孩子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离婚时,应该本着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原则确定抚养权应该归谁。那么,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问题。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首先这是涉及的孩子的切身利益,所以孩子的意见十分的重要,除此之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如果您对于在法律上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我们建议可以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一、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对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


·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要是夫妻选择以分居方式离婚的话,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来对夫妻分居的事实作出认定,而其实就是提供证据来认定夫妻分居。但对于很多人来讲,这都是比较困难的,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应该如何认定夫妻分居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如因感情不合...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


·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终止
      男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然后成立婚姻关系。日后,这个婚姻关系也是有可能终止的,那么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终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什么是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是根据法律结成夫妻的关系,一般是指一夫一妻制的夫妻关系。 2、婚...


·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在国家赔偿法实施的六年来的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普通老百姓获取行政机关赔偿的整个维权道路当中的困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在我国就是因为现行监督机构跟法律制度的不够完善,拒绝赔偿,拖延赔偿或者是赔偿数额较小是屡见不鲜的。有人对于国家赔偿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还能起诉?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可以撤诉。 二、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


·哪种情形属于婚姻无效?
      随着生活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婚姻法律的相关规定越来越缜密完善,但随之也出现了条案太多而摸不着头脑不清楚相关规定是什么,当然生活里会突然出现一些婚姻无效的案例,这时的人们就会比较朦胧不清甚至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婚姻会无效?哪种情形属于婚姻无效呢?下面由我来告诉您。 一、什么是婚姻无效...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离婚,在法律上的定义为夫妻双方经协商后决定注销合法夫妻的身份。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走到离婚这一步都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因为但凡涉及离婚,就会提到财产分配这个伤感情的话题。根据离婚的情况不同,财产分配也对应着相应的处理方式,许多人可能会问,如果夫妻一方出轨离婚...


·近亲结婚违法吗,近亲结婚是否违法
      自古以来,男女结婚讲究的是亲上加亲,因此就会出现很多近亲结婚的情况,在那个社会,科学尚不法定,因此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并且还受到了人们的追崇。那么放在现代,近亲结婚违法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近亲结婚违法吗男女之间要是属于近亲结婚的话,是违法的,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


·老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现实中无论是老公还是老婆其实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此时并不会考虑其中是否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但在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其中老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纠纷能仲裁么?
      离婚财产纠纷能仲裁么? 一、离婚财产纠纷能仲裁么? 不能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处理双方约定仲裁事项的商事纠纷,不是什么事都能处理的。 《仲裁法》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怎么走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