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13057670467
律师团队
>>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姜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朱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叶律师
  •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www.nj48.cn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公司上市是为了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资金来源的一种常见的方法,但是有些公司上市后仍然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即便是已经上市的公司也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进行再融资,以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但是,具体来说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如下相关方法。
一、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公司推荐、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等证券发行制度,这三种再融资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许多差异。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在的差异
1、融资条件的比较(1)对盈利能力的要求。增发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2)对分红派息的要求。增发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红;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金分红。(3)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增发要求时间间隔为12个月;配股要求间隔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没有具体规定。2、融资成本的比较增发和配股都是发行股票,由于配股面向老股东,操作程序相对简便,发行难度相对较低,两者的融资成本差距不大。出于市场和股东的压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红水平,理论上看,股票融资成本和风险并不低。
三、增发和配股的优缺点
配股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简单,审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的融资方式。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其优点在于限制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增发比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都是股权融资,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增发和配股共同缺点是:融资后由于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资项目的效益短期内难以保持相应的增长速度,企业的经营业绩指标往往被稀释而下滑,可能出现融资后效益反而不如融资前的现象,从而严重影响公司的形象和股价。并且,由于股权的稀释,还可能使得老股东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权受到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如何再融资关系到公司的前途,一般来说,再融资的方法有三种,即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债。这三种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上市公司的决策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再融资。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哪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哪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哪 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亦有规定30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


·上市企业海外并购操作的方案包括哪几种?
      上市企业海外并购操作的方案包括哪几种? 现在越来越多的上市企业通过海外并购的方式谋求海外发展。上市企业海外并购操作一般包括三种方案,每种方式适用的企业都不一样。那么这几种方案的基本思路是什么?企业海外并购的一般问题有哪些?我们通过下面的文字给您做个简要介绍。 一、我国上市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一、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般情况下他是中方。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资料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注册公司10万元的注册资本怎么样?
      注册公司10万元的注册资本怎么样?可以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证券公司开户需要多久
      证券公司开户需要多久 一、开户条件: 1、开户年龄限制:年满18周岁,以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16至18周岁如果能提供收入证明部分营业部可以办理); 2、A股必须是境内人士方可开立。 3、沪市A股一个投资者只能开一个账户并指定在一家,所以需要以往没有开过,如果原账户休眠...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哪些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有如下:1、虚报注册资本罪。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4、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5、妨害清算罪。6、单位受贿罪。7、对单位行贿罪。8、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9、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0、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1、徇私舞弊造成破产...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合同到期的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想续签但企业不同意的,合同到期后公司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额为工作一年一个月的月工资,依次累加,最多二十个月,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改制行政诉讼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都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要求企业在改制前,必须完成债务的清偿。但是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会故意隐瞒部分债务,此时债权人可能会提出诉讼请求,在提起企业改制行政诉讼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比较多的。 一、最高院通...


·公司解散但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
      公司解散但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具体内容是什么?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近几年在资本市场上,股权投资非常流行,很多机构都纷纷参与进来,像私募基金、担保公司、信托公司等,都对这一投资领域有所涉猎。国家为了规范信托公司股权投资活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制订了有关规章制度,那么《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 13057670467